醉酒后在道路上挪动车位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2

在道路交通法的视野下,醉酒后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关键在于行为的性质和影响。首先,如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校园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根据2004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这里同样被视为道路交通的一部分,因此,醉酒挪动车位的行为即使在非公共路段,也可能触及法律红线。


开放性小区的界定标准是社会车辆的通行权限,而非公共路段的标准。只要这种行为威胁到公共安全,即使是在挪车位,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当然,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考虑行驶的距离、速度以及造成的后果。轻微的挪动行为可能仅被视为违法处理,但如果导致他人受伤,可能触及刑事责任,甚至可能适用缓刑。


然而,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危险驾驶罪,还触犯了抗拒检查罪,应数罪并罚,而非仅按照危险驾驶罪从一重罪论处。同样,醉驾逃逸后找人顶包,如果能被认定为醉酒驾驶,顶包者可能面临妨害作证罪的指控。


以孔某为例,他在危险驾驶罪上数罪并罚,但妨害作证罪未被指控,这意味着二审中不宜轻易改变原有判决。在判断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时,追逐竞驶的恶劣情节,如超速、违章驾驶等,不仅要考察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如竞技、挑衅),还需考量客观行为的严重程度,如造成交通事故、伴随多项违章,以及具有高度主观恶性等。例如,任某青逃避酒驾检查的行为,因其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实质威胁,可能被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单纯的危险驾驶罪。


总的来说,醉酒后的道路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涉及法律的具体适用、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相关罪名的叠加,每个案例都需要细致分析,确保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