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提供正确信息及问题解决办法的,可以再加分,先谢谢各位朋友!
是我同学的问题,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因为我的情况和他不一样,所以无法解答:
我同学是集美大学应届毕业,就6月底毕业了,他们学校有个和恶心的规定,没有上交签订就业协议书(说简单就是没找到工作的),不发报到证,并且在6月底正式毕业后,一周时间内没有交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就把户口发回原籍去。而我同学现在是想考家乡一所学校的教师,但是又担心无法考上,所以想尽量的把户口保存在厦门,方便给自己留条后路(户籍在厦门,将来就业后相对社保和医保等福利好办也比较好等,而且厦门的户籍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迁过去,所以无法保留,将来就很难迁了)。她现在的想法是,先在厦门找个工作,把就业协议书上缴,拿到报到证,将户口转移到公司管理户口的人才市场,这样保证了户籍在厦门,到时参加教师考试后,如果考上,则回去做老师,如果无法考上,则可以回厦门工作。现在有几个疑问:
1、报到证上交到人才市场后,是否能取回?何时能取回?需要哪些条件?
2、老师除了上岗需要报到证,评职称及其他等是否需要报到证?
3、报到证代表一个大学生的干部身份,但上交到人才市场后,是否就等于没有了?
4、关于集美大学那边,交了就业协议书,是否就可以拿到报到证,户籍是否就可以先安放在学校?(我记得我们学校是可以保存1-2年的)
5、关于所谓的1年后的转正审核表,那个是什么东西?我就业1年了,都不知道需要去填那个东西。
可能大家对我的问题也有疑惑,可以参考下下面:
关于干部身份:http://baike.baidu.com/view/1396710.htm
关于报到证:http://baike.baidu.com/view/754210.htm
他是师范类的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签订其它企业的就业协议书后,就不能再考教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