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有驾驶证如继续使用,将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回收原有机动车驾驶证,更换证件后,要妥善保管原有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方式
有两种补领方式,一是通过手机软件交管12123领取,领取后以邮寄方式寄出,获得后正常使用;二是直接去车辆管理所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补领,补领时需缴纳工本费,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更换驾驶证后原有证件处理
原有证件可交回车辆管理所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妥善保管,最后统一销毁;也可由更换人自行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因机动车驾驶证上有个人信息,应避免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