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一、灵宝市公安局副局长焦占林,分管网警大队工作,对错案的发生负有审核定性不准的责任,予以停止执行职务二、灵宝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黄立忠,对错案的发生负有审核定性不准的责任,予以停止执行职务。三、灵宝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李平,因办案业务知识不精,对错案的发生负有直接的责任,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四、灵宝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贺彦伟,因办案业务知识不精,对错案的发生负有直接的责任,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五、灵宝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中奎向上级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