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判债务怎么判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7-26

离婚案件中,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由双方签名或者一方签名后另一方追认,或者用于家庭生活所需;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怎么清偿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离婚时以下情形产生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其次,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要由双方共同清偿。并且,清偿时可以按以下处理: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的,以共同财产清偿,剩余财产平等分配。

一般地,双方有共同财产的,那么离婚时要先拿来还债,有余额的可以再平等分配给双方。

2、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根本没有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处理。

如果经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清偿的比例,对协议达成一致的,双方要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不过,在还款期间,因为双方的约定不对抗债权人,所以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方主张还款。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18
一、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若没有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1、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
2、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
三、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