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毕业,毕业之前校招进了一个私人企业,一开始也不知道那企业没有资格接受存放档案资格。然后学校把档案寄给那企业去了。
现在我准备辞职了,公司把档案给了我,档案已经被公司拆了封条,里面还有这公司报到证的副本。我报到证正本我已经弄丢了。
请问我现在重新贴封条去学校贴吗,重新回学校贴的话学校用不用单开什么证明吗?
这种情况可以追责公司要求一定赔偿吗?如果现在我要拿档案回我县里去放在人才市场的话,需要什么材料吗??
PS:报到证上名字是写的我上班的这家公司的名字
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档案落户程序是怎么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