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短信送达文书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短信等其他方式送达。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第十二条:采用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的,送达人员应记录收发手机号码、发送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并将短信、微信等送达内容拍摄照片,存卷备查。
因此,短信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是被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认可的一种送达方式。
一、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委托送达
3、邮寄送达
4、转交送达
5、公告送达
6、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
二、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1、内容属性不同
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2、告启的范围不同
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3、使用权限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第十条:在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电子送达适用条件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探索电子送达及送达凭证保全的有效方式、方法。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建立专门的电子送达平台,或以诉讼服务平台为依托进行电子送达,或者采取与大型门户网站、通信运营商合作的方式,通过专门的电子邮箱、特定的通信号码、信息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