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3-2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即从2008年2月1日起至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朋友的父亲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每月工资的一倍。
如果公司没有办理社保,那么应该给你朋友的父亲补缴社会保险;你朋友的父亲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后,单位就要按照工伤等级赔偿标准给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