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该如何赔偿

我和我村其他几户承包了村里部分闲散地,今年大广高速建设需要占用我们所承包的土地,请问我们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村里干部以我们的承包形式为其他承包方式为借口,不能给予我们一个满意的赔偿办法,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又该如何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6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用的土地国家应依法补偿给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在上述具体操作中,我们采用了土地补偿费发个被征地农户;因为被征地农户对其被征用的土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其土地进行整理和改造,而且土地被征用后,有的达不到安置的条件,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土地被征后的生活稳定。因此,将土地补偿费发放给被征土地的个人。这是我们地方的做法,各处是不一样的。
根据以上情况,你应该知道你承包的土地被征用后应得到哪些费用项目的补偿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