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合同上写的提前15天配合客户看房,而中介提前一个月就带人来了,我们是不是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合理拒绝?其他中介公司的人知道我们电话和我们要退房的消息,也带人来看房,还冒充是与我签约的房产公司,是不是太不道德了,可以拒绝他进房吗?大家给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