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六书?——汉字的六种总结规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9-08

什么是六书?—汉字的六种总结规律!

相信诸多后学者,在阅读古文中,或多或少都因为字义而产生过一些疑惑,明明每个字都认识,但是组合在一起就傻眼了。望着明明认识的字,小小的眼睛里充满了疑问:“呃呃呃,这个,这个词是啥意思哩”?

其实,古人遣词造句是非常讲究的,一是因为独特的象形文化,二是因为书写材料的限制,所以字词追求的都是言简意赅、简明扼要。如果不对常用文字的字形溯本求源,那么就很难继承与发展前人的智慧。比如,何为义、理,何为意、志?何为性、情?

要知道每个字背后其实都有从形象到抽象的发展、引申,搞不清楚其中的区别,又怎样去更好的理解“格物致知”“明心见性”一类的词汇呢?

从文字的发展史来讲,各个地域的文明在最初始的时候,都是从象形文字来发展的。大抵若想表达某个事物,用图案勾勒其形状、特征,是最简单、直观的方法。而发展至今,其它文明的文字均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汉字因为主观和客观的各方面原因,成了迄今为止使用时间最长久的文字。

其变化的阶段,简而言之,即由最初的甲骨文,到刻在殷商、周朝青铜器上的金文(铭文,亦可称之为钟鼎文),再到西周晚期使用的籀文(也称之为大篆,是小篆前的文字,它包括金文与金文的繁化)、小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简化了大篆籀文,所创造的一种具有普适性文字,一直使用到西汉)。

隶书(篆文之后发展的文字,秦朝出现,而在东汉时期被广泛使用),最后再形成了楷书(篆书的再次简化,盛行于魏晋南北朝,也是现代所常用的文字,其形体方正,笔画平直,故而为楷模,为后世效仿)。

而“六书”,由东汉经学家、文学家许慎基于《周礼·地官·保氏》的名词概念而详细阐述,他也是文字史上绕不开的著作—《说文解字》的作者。

许慎将汉字的结构和引申义做了系统的分析和归纳,并从中总结了六个规律,即汉字六书。不过其中的本末顺序,需要分清,并非先民通过六书而发明汉字,而是六书总结了汉字规律。那么,何为六书?许慎用简明扼要的文字直观地阐述了其中规律。

一曰象形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即将某个事物的轮廓或者具有特征的部分描绘出来,形成汉字,所以说,象形字中的名词占据多数。比如山字,即非常形象的大山,又或者日字,即观测太阳,而勾勒其形状所创造的字。其余的,人、木、田、口、火、月、水、力、目等等汉字,皆是如此。

再比如“采”字,就是象形字和会意字的一个综合,上端为手的象形,下端为果树,两者合二为一,作为动词,即表示了采摘果子的动作。

二曰指事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按照六书的顺序,象形之后便是指事,因为象形是有局限性的,很多想表达、记录的事物,并不能够用图案来表示,故而需要摆脱形象化、具体化,改用抽象的符号来“指事”。比如,你想给你家隔壁二傻子表示刀的一面很锋利,不要用手去碰,咋办啊?肯定要在刀字的锋利位置打个记号啊。

“刀”是象形字,字形就像有锋刃的长柄工具或兵器,而“刃”字,就在刀字锋利面加一点,强调想要表达的位置,避免让二傻子忽视,用手去触碰。又比如“凶”字,就是在代表陷阱的凵中,加上交错的利刺乂,强调陷阱中布满的尖刺,是致命的陷阱。

再举一例,“上“和”下”,不过在理解其来源之前,需要先理解“一”,一在先民眼中,是混沌太初的整体,在其基础上又延伸出“二”,上面的一横为天,下面的一横为地。而上下就是在二的基础上,进行“指事”的工作。怎么指事呢,“上”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具有同一性,即以一横代表地,而上面的短横即强调地之上的天,到金文与篆文时,即在两横的基础上,加一竖的指事符号,以显示的纵向的方向。

下字,也是如此的道理。所以上与下,最初其实是表示天地的。另外,“三”字也是指事,即在代表天地的“二”字基础上,加了一横,代表天地之间的人,此为“三才”之说。

三曰会意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它属于合体造字法,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来表达一个新的意义,而它的特点,就是又可以拆开,作为单独的字。例如“酒”字,作为液体的“氵”,加上酿酒用的瓦瓶“酉”,就形成了会意字的“酒”,会意,即不同字的意思相会聚。

又或者“武”字,甲骨文是止和戈,即肩扛兵器,出征作战;“信”字,金文是人加口,即开口许诺;“解”字,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四曰形声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它也是一种合体造字法,也称之为谐声,占据汉字总数的80%。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形旁,即义符;二是声旁,即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

比如“材”字,形旁为“木”,就代表这个字是和木头有关的,而声旁“才”,就是它的读音,意思是可用于建筑的木头;再比如“呜”字,为口加乌,作为叹词,表示口中发出“呜”音的叹息,表示哀伤、感叹;又或者“齿”字,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就是声旁,本义为口腔前部上下相对的两排咀嚼器官。

有部分汉字,同时兼有会意和形声的特点。例如“功”字,既可视为以“力”和“工”会意,而“工”亦有声旁的特点;“返”字,既可视为以“反”和“辵”(解作行走,变形作“辶”)会意,而“反”亦有声旁的特点。这类字称为会意兼形声字。

五曰转注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建类”是指将性质相同或者相近的事物合并归类。转注属于“用字法”,争议颇多,但总结出来,大抵分“形转”“音转”“义转”三说。

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权”与“铨”读音相同,且都有表示秤锤的义项转注;“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

这些字有着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简单来说,所谓转注,即意义、读音上相同或者相近的字,可以彼此互相的阐释,以此来说明。

如果追究其产生的背景,大抵是因为文字并非一个人、一个时间段、一个地域形成的,而是在漫长岁月中,不同地区生活的先民们,经过不断思考、总结、累积而完善的,同一个事情,不同地域所造的字是不一样的,这是空间上的。

而从时间的角度来讲更是如此,很多甲骨文的本义,在后世早已经消失殆尽。站在后来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些不同时空的字,因为其字已经在不同地区、时间使用很久了,所以也没办法放弃,只好用转注的方法来解释、沟通这些字形不同,而语根、语义相同的字。

六曰假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讬事,令长是也”。汉字是由象形、象意的文字发展起来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绘,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图像和笔画来表现,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故而,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这种跟借用的字的形义完全不合的字就称为假借字。假借字大抵有两类。

一类是本无其字的假借,如“北”,甲骨文字形像二人相背。北方的“北”没办法画出来,就借语音相同的“背”来表示北方的意思。当然,这也不是没有根据的假借,其实和古人的文化也有一定关联,天子上朝时要面向南方,再到建筑的坐北向南,观测星空也要面南而向,所以相背的方向,就是北了。

又或者“泉”字,本义为水原,是象形字,假借为货泉的泉;再比如“万”字,本义是象形字,是数量巨大的蝎子,后来假借成巨大的数目。许慎在《说文叙》里所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就是这一类。在语言发展过程中这一类的字很多。

假借字的另一类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当中,本来有表示某个词义的字,但是在使用当中不用本来约定俗成的字形,而写为另外一个意义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这一类在秦汉以上的古书中极为常见。如借“汤”为“荡”;《诗经·豳风·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借“壶”为“瓠”,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

前一类可以说是不造字的假借,后一类是在用字当中的假借。在用字当中既然本有其字,为什么还要另外写一个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两种原因。一种原因是写书者仓促间写为一个音同的字,历代传抄因其旧而不改;另一种原因是某一时期、某一地区或某一师承,经常习惯以某字代某字用,后世传写也就一仍其旧。

其实原因还是古汉字的数量不多,所以必须使用假借的方式来表达。例如:“难”原是鸟名,借为“艰难”之难;“长”是长发,借为长久之长;“久”是“从后灸之,借为“久远”之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