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建设单位使用5年后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如何界定各方责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06

5年后建设单位揭示隐患:施工单位责任几何?


2004年,深圳市民李锦秀和3岁的女儿遭遇了一场震惊人心的悲剧。在一个看似封闭的阳台安全结构中,女儿意外坠落,引发了一场关于责任归属的法律角力。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执一词,如何界定各方责任成为焦点。


悲剧发生在5月18日,李锦秀叫女儿关电视时,一阵风意外关上了门。当她下楼找锁匠时,女儿已从阳台坠落,经警方调查,阳台栏杆与防盗网的间距超出了安全标准。李锦秀夫妇发现,阳台栏杆13厘米的栏间距和15厘米的防盗网间距,均超过了国家标准的11厘米。


施工单位坚称,他们严格遵循设计图纸施工,而设计图纸上标注的九根栏杆间隔符合计算。然而,设计单位反驳说,图纸上未明确表示只能安装九根,施工方应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增减,且阳台上方防盗网不在其设计范围内。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审理中,施工单位被判承担30%的责任,赔偿18万元,原因是他们未按国家标准施工,阳台栏杆间距超标。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部门虽参与验收,但仅限于市场管理和监督,不承担民事责任。李锦秀夫妇则因监护失职,被判定承担70%的责任,因他们未能在高层生活中充分意识到阳台的潜在风险,尽管他们已经额外安装了窗户防护栏。


这起案件历经多年诉讼,最终以法律的裁决划定了各方的界限,提醒我们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标准,同时,作为监护人,我们也需时刻警觉,确保孩子的安全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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