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棚算不算违建?城管要强拆有依据吗?

我是广州某大型小区一楼住宅的住户,因为楼上总扔东西,而且一楼没有阳台只有院子,我就想搭个雨棚。小区规定邻居签字同意就可以建。结果我们二楼的邻居签字同意以后居然又反悔了!之后就不断向城管投诉,城管来给我下了个自行拆除的通知书,但我没签字。
我的雨棚高2.7米,面积12平方米,顶上是透明玻璃,有两根钢柱子,侧面没有封闭,高度离二楼边界还有几十厘米,也完全没有超出我院子的边界。另外,院子外是小区内部,不是市政路。
想请问,对这种雨棚也算强拆范围吗?他们的依据是哪个条款?我可以打官司吗?
我和邻居的签字协议有物业盖章,有法律效力吗?

雨棚是否违规取决于是否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没有取得许可证就算违规,城管可以强拆。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扩展资料

具体的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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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5

不算违建。

根据《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二、城管局经初步调查发现以下情况的,不列入违法建设认定与查处范畴:

(二)按照现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尚未明确纳入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

1、在加油站、停车场等经营区域范围内设置的一体化洗车设备;

2、住宅建筑外墙空调架、雨棚、防盗窗、单层太阳能设备等设施;

3、建筑内部装修(不包括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4、无烟灶台、室外烟道、中央空调室外机隔音改造设施;

5、业主在专有使用权范围内设置的宠物棚、鸽舍、围栏等设施;

6、简易通信天线、车辆进出道闸、交通信号灯、护栏、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7、各类标志、标线、界桩、监测和监控设施;

8、大中型或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以外的建、构筑物外立面装修;

9、简易公共自行车亭、公交车亭、门岗。

扩展资料

属于违建的建筑: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规划许可等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由城管局依法处理,不再需要规划局(分局)另行出具认定意见:

(一)擅自在建(构)筑物顶部、退层、露台、花池、设备平台建设阳光房、活动板房、增设玻璃屋顶等构件或进行封闭的;

(二)在住宅底层院内、配建的停车场地等进行房屋建设的。

四、下列情形,由规划局(分局)出具规划意见后,由城管局依法进行查处:

(一)规划局(分局)在批后监管中发现的违法建设。

在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前发现的违法建设,规划局(分局)对未办理规划验线手续或因不符合规划要求无法先行办理规划变更,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的建设工程,对违法建设情况出具规划认定意见并移送,由城管局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二)城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建设,且符合以下情形的,商请规划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后依法查处: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

2.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直接移交规划局(分局)按照批后监管程序处理;

3.城管局在日常执法中,对违法建设主体(当事人)提供的规划权证材料的真伪及有效性难以把握的,由规划局(分局)提供核对意见;

4.其他不属于本《实施意见》第二条规定建设情形。

参考资料:南报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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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0
雨棚如果没有支架落地,没有封闭或局部封闭,就不算违建。两房之间的过道,搭建雨棚仅仅是由于为了出入方便,没动任何砖瓦,没建任何门窗,应该不算违建,可以跟相关人员解释清楚。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第3个回答  2011-04-29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 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 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 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你这雨棚貌似可以理解为构筑物。
院子属于公共场地,不是市政路,但是貌似也是街道两侧.(我也不太清楚小区里的路属于街道不)
物业没有任何权利批准你搭建构筑物或建筑物。邻居也一样,只是没人举报你的时候,城管不一定会来查.......
自行拆除通知书不一定非要你签字的.只是告知你,你的雨棚是不合法的,法律程序上来说是先要告知你,叫你自己拆。有一定期限的。过了期限你不拆,那才会来强拆你。强拆你雨棚需要下达的是行政处罚告知书(也不一定要你签字)
第4个回答  2011-04-25
你的雨棚是临时建设,应该去规划或者建设部门办理临时建设审批,你的院子也只有使用权,并没有什么所有权,我们所有的土地都是国有的,咱们只是租者住而已。
大家住在一起,就有个相邻权的问题,不能因为你妨碍邻居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