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铜陵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文件有那些?铜陵市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按照《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铜政〔2017〕31号 文件执行,铜陵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及房屋装潢补偿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铜政〔2021〕2号文件公布的标准进行补偿。
依据《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铜政〔2017〕31号文件规定:
安徽省铜陵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自拆自建三种方式
货币补偿安置
货币安置补偿款(房屋面积等于应安置面积)=应安置面积部分补偿价款+增购面积部分补偿价款。
货币安置补偿款(房屋面积大于应安置面积)=应安置面积部分补偿价款+增购面积部分补偿价款+冲抵应安置面积后剩余面积部分补偿价款。
货币安置补偿款(房屋面积小于应安置面积)=应安置面积部分补偿价款+增购面积部分补偿价款-扣除面积差部分价款。
应安置面积部分补偿价款=应安置面积×拟安置房屋市场价格。
增购面积部分补偿价款=增购面积×(拟安置房屋市场价格-政府规定增购价格)。
冲抵应安置面积后剩余面积部分补偿价款=剩余面积×相应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扣除面积差部分价款=(应安置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檐口高度2.8米以上房屋征收最低补偿标准。
安置房应面积标准确定:
村集体成员人均安置建筑面积30平方米+每人可增购15平方米。
征地前、转户或村改居前是村集体成员人均安置建筑面积30平方米。
产权调换安置
村集体成员人均置换面积:30平方米/人+增购15平方米。
增购安置房建筑面积价格为1800元/m2;安置房市场价格低于2550元/m2的,按市场价格的70%计价。
征地前、转户或村改居前是村集体成员人均置换面积:30平方米。
产权调换面积不等于应安置面积处理方式
ps:安置房是高层(含小高层)建筑每人无偿增加安置建筑面积6平方米。
自拆自建安置
划拨宅基地农户自行建房,房屋拆迁补偿按补偿标准结算。
ps:一户多宅房屋面积合并计算同时拆除。
非集体成员安置
房屋拆迁补偿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计算,在本市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可申请购买安置房一套。
申请购买安置房标准: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下购买面积为65m2,家庭人口4人(含4人)以上购买面积为75m2,购买价格为2550元/m2;安置房市场价格低于3000元/m2的,按市场价格的85%计价;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依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铜政〔2021〕2号文件规定:
安徽省铜陵市农村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平房瓦顶房屋补偿:2.8米以下2.2米以上无平顶天花、无水泥地坪补偿标准480元/平方米;有平顶天花或有水泥地坪补偿标准520元/平方米;有平顶天花、有水泥地坪补偿标准580元/平方米。2.8米以上无平顶天花、无水泥地坪补偿标准580元/平方米;有平顶天花或有水泥地坪补偿标准610元/平方米;有平顶天花、有水泥地坪补偿标准650元/平方米。
平房现浇屋面房屋补偿:2.8米以上有平顶天花、有水泥地坪补偿标准850元/平方米。
楼房补偿:层高2.8米以上瓦顶屋面补偿标准900元/平方米;预制板屋面补偿标准1000元/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面补偿标准1150元/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面和楼面补偿标准1300元/平方米。
附着物补偿:房前屋后范围(包括:檐高1.5米以下的房屋、房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1600元/人。
安徽省铜陵市农村房屋拆迁临时过渡费补偿标准明细
安置房回迁安置临时过渡费=220元/月·人×18个月;超过期限临时过渡补助费按2倍执行,安置房屋交付时一并结算。
自拆自建安置临时过渡期费=220元/月·人×12个月。
货币化安置(房票安置)临时过渡期费=220元/月·人×6个月。
安徽省铜陵市农村房屋拆迁搬迁费补偿标准明细
住宅搬迁费=1000元/户/次;
非住宅搬迁费=应安置面积×12元/m2。
安徽省铜陵市农村住宅房屋拆迁装潢补偿标准明细
安徽省铜陵市农村土地征收农作物青苗补偿费标准明细
安徽省铜陵市农村土地征收田间地头附着物补偿标准明细
以上就是2022年安徽省铜陵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大事,了解拆迁补偿政策在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时候才能知道补偿安置是否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