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是否应该设立结婚冷静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3-25

我认为有必要设立结婚冷静期,结婚不比离婚,结婚有一些是准备好了,真心实意的去面对自己的另一半,互相包容、理解但是有一部分是因为冲动,往往冲动的这一部分大多数最后都会走向离婚的途径。

我办过很多的离婚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另外一半一再的包容忍让,但是另外一半却不断的变本加厉,从而失望叠加到不得不走向离婚的地步。这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的积累才会导致这样的后果,但是结婚不同,结婚可能是因为对方的甜言蜜语;一时的好或者是两个人打个赌什么的就去民政局结婚了。离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积攒,但是结婚也同样需要的,不同的是一个是失望的积攒一个是对爱的积攒。

设立结婚冷静期可以让需要结婚的人考虑清楚自己结婚以后是什么的角色,结婚不是单单就领一个本本,而是一个新家庭的建立,对家庭责任和义务的承担。可以缓解因为冲动而结婚、因为短时间好而结婚,因为某种不知名原因而结婚的现象。而且设立结婚冷静期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也可以减少离婚的发生,因为没有考虑好就不存在结婚,考虑好了的离婚也会很少。

简而言之就是设立结婚冷静期是一个利大于弊的方法,一方面可以减少因为冲动结婚;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变向的结局离婚率高的问题。

第2个回答  2022-03-25
「冷静期」是媒体报道中的一个噱头,其实重点在于婚检、信息披露和结婚登记异议期。
曾经,我国是有强制婚检制度的,199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要求「男女双方在结婚
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这一制度,存在一些在当今看来具有落后性的地方,例如,对于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
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应当暂缓结婚,对于患有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的,应当在采取长效避孕措
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才能结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和婚姻自由的精神相抵触。
在 2003 年版的《婚姻登记条例》中,婚检报告不再是登记结婚所必须的环节了,宣告了强制婚检
制度得以取消。
婚检制度需要一个平衡,在我个人看来,真正的「自由选择」应当建立在充分了解信息、明确了风
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进行。有风险,就摆出「我为你好」的姿态,干涉公民婚姻自由,这样未免太家
长主义了;但缺乏足够信息的盲目选择,也并不是真正的自由。
所以,这倒是一个不错的契机,让我们来再看看怎样看待婚检问题。另外,这也是隐私权和知情权
重新进行平衡的重要契机。这次疫情让我们意识到,健康信息的如实披露是社会有序运行必须的,
近期得到媒体报道的诸多家暴、骗婚事件,也让我们意识到充分了解一个人的犯罪记录、婚史,也
是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至于异议期,想到啥说啥,我觉得对于解决彩礼纠纷是有帮助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于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双方离婚,可以请求
返还彩礼。但这一过程挺麻烦的,还要诉讼,还要举证。如果存在一个婚姻异议期,在异议期内推
定为满足退还彩礼所需要的条件,能减少很多扯皮,避免婚姻带来的经济纠纷浪费社会资源。
冷静期内,的确冷静下来了,就自动退还彩礼,免得扯皮,整挺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3-24

这个嘛,在中国就没有什么必要的啦.

毕竟中国人的结婚的传统观念还是比较强的,绝对多数结婚都是经过长期恋爱才得到的结果,当然不可能出现什么很严重的意外事件.

比不得那些所谓的自由的外国人,他们很多结婚是一时兴起,或者说是所谓的找到感觉.所以今天结婚明天离婚也不少见!

既然中国人离婚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也没有什么必要设置什么冷静期间啦!

祝福中国的每一对情侣都能得到幸福!

第4个回答  2022-03-24
我觉得设立结婚冷静期非常有必要,因为这样做能够减少很多人因为一时冲动而选择离婚,同时也能给彼此更多时间思考自己的婚姻,冷静期过后觉得不合适仍然可以选择离婚。
①减少很多人因为冲动离婚
现在的年轻人做事情都非常冲动,有一些年轻人可能一言不合就要离婚,但这样的想法往往是在气头上的想法,所以设立婚姻冷静期能够让彼此都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减少很多人因为冲动而选择离婚。
②给彼此更多时间思考自己的婚姻
设立结婚冷静期意味着在短时间内暂时离不了婚,这样彼此就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冷静下来思考自己的婚姻,思考自己是不是真的走到了这一步,思考眼前这个人是不是不再值得你留恋,时间有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想法,所以婚姻冷静期还是很有必要存在的。
③冷静期过后觉得不合适仍然可以离婚
彼此在婚姻冷静期都可以冷静思考,一旦冷静期过后还是觉得两个人不适合在一起仍然可以选择离婚,所以设立婚姻冷静期只是给了彼此一个过渡的时间去思考,并非阻止人们离婚。
婚姻不是儿戏,希望每个人在做出离婚的选择时都要特别慎重,不要因为一时的生气而选择离婚,否则后悔就来不及了。当然如果两个人真的不适合在一起,那么早点分开也是彼此的解脱,没有必要一直忍着,希望每个人不管结不结婚都能够得到自己的幸福。
第5个回答  2022-03-22
根据指引,法院可在两种情况下设定冷静期。第一种情况:如果法庭上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无法理性表达意见,继续开庭会明显激化矛盾的,可以决定设置情绪克制的冷静期,冷静期不得超过20天。这种情况需要冷静可以理解,情绪过于激动无法开庭。如果我们休庭到另一天也没关系。所以悍妇当庭骂人的场景不能太过分。第二种情况:一方提出修复情绪的承诺,法院认为仍有和解可能的,可以设定情绪修复的冷静期,不超过60天。这条规则非常混乱。不想离婚的一方,为了拖延离婚进程,必须提出感情修复。至于法院认为有和解可能的情形,则完全没有限制。过去从“离婚第一官司不能分”的司法陋习来看,只要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就会认为有和解的可能,然后必须满足冷静期。这个冷静期非常容易被滥用。有太多的法院案件需要处理,所以会设置一个冷静期;为了赶上年末收盘率,我们必须设置一个冷静期。反正冷静期不计入试用期,没必要。所以离婚第一次打官司不能像以前那么随便,要拿出像样的理由,在法庭上要有“影帝”的演技,才不会被赶回家冷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