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量计算的步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4-09
第2个回答  2011-03-16
凡工业与民用的建筑物所搭设的脚手架,均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 2.单项脚手架是作为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而必须搭设脚手架时使用的项目。� 3.同一建筑物有若干个檐高时,按垂直划分以不同檐高套用相应定额,地下室(半地下室)套用地下室脚手架定额项目。� 4.综合脚手架项目已综合内、外脚手架、斜道、上料平台、金属架油漆、安全网、防护栏杆、临边和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多层建筑(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层高在2.2m以内技术层、杂物间、车库等脚手架。用料上综合了竹制、木制、金属等因素,作为推销费用包干,不得因搭设方法或用料不同而换算。� 5.天棚高度超过3.6m且天棚和墙面均有装饰时,另计满堂脚手架项目;天棚(墙面)为刷浆、勾缝、墙面(天棚)为装饰时,按满堂脚手架项目的50%计算;墙面和天棚均为刷浆或勾缝时,按满堂脚手架20%计算;除此之外,无论水平或垂直投影面积均不再计算脚手架费用。室外走廊,阳台若符合上述条件,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满堂脚手架。� 6.烟囱、水塔脚手架和安装电梯的脚手架定额取定为钢管式脚手架,实际不同时不允许调整。� 7.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施工防护措施防护架等。
计算规则 1.建筑物综合脚手架按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的高度应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为准(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出檐、楼梯间等高度)。地下室(半地下室)脚手架按其建筑面积计算。� 2.满堂脚手架按楼地面中心线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地的面积。满堂脚手架的计算高度以设计地面至天棚底(板底)净高为准,天棚高度超过5.2m时,按每增高1.0m计算一个增加层,但增加层的高度小于0.5m时舍去不计。� 3.现浇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宽度大于3.0m的带形基础,均可按基础底面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不扣除墙所占面积,也不另加基础外运输道面积。� 4.电梯安装脚手架按电梯井高度从坑底算到机房板底,不论梯井大、小以一部电梯为一座计算。� 5.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的独立柱、钢筋混凝土内墙及悬空单梁、连续梁、墙面装饰的单项脚手架:� (1)独立的砖、石、钢筋混凝土柱,按柱结构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柱高的面积计算;高度在3.6m以下者,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3.6m以上者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 (2)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按墙结构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项目。� (3)现浇钢筋混凝土单梁或连续梁,按梁结构长度乘以室外设计地坪面(或楼板面)至梁顶面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项目,与之相关联的框架柱不再计算脚手架。� 6.高度超过3.6m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以计算装饰脚手架。外墙装饰脚手架按装饰面的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檐高的双排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3;内墙和天棚装饰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计算。� 7.钢筋混凝土、砌砖的女儿墙挑檐反口其垂直高度超过1.2m者,可另行按单项脚手架定额计算。工程量按女儿墙(或反口)的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檐口高度定额项目。� 8.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10.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其它构筑物的脚手架:� (1)砖砌构筑物超过或低于设计外地坪高度在1.2m以上时,按构筑物搭设长度乘以高度的面积计算,高度3.6m以内者,套用里脚手架定额。高度3.6m以上者,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 (2)石砌筑物超过或低于设计外地坪高度在1.2m以上时,按构筑物搭设长度乘以高度的面积计算,高度3.6m以内者,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高度超过3.6m以上者,套用双排脚手架定额。� (3)围墙脚手架,按室外自然地坪到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平方米计算,高度在3.6m以下,套用里脚手架定额项目;高度超过3.6m以上时,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项目。� (4)室外管道脚手架,高度从自然地坪算到管道下皮(多层排列管道时,以最上一层管道下皮为准),长度按管道的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套室外管道脚手架定额。� (5)石砌护坡垂直高度超过1.2m时,以斜面积,按单排脚手架的20%计算;石挡土墙脚手架以垂直投影面积单排脚手架50%计算。� (6)砖烟囱外脚手架,以室外地坪面至烟囱顶部和筒身高按座计算,地面以下部分脚手架已包括在定额内。 (7)水塔脚手架以座计算,高度系指设计外地坪至塔顶的全高。烟囱带水塔者,脚手架高度按烟囱高度计算,执行水塔脚手架定额。每座水塔只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包括钉防寒板、抹灰及门窗油漆等使用在内。 (8)贮水(油)池、大型设备基础,凡超过或低于室外地坪1.2m以上时,均可计算双排脚手架。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内壁周长乘以池底至池壁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大型设备基础,按其外形周长乘以设备基础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9)非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砼、砌筑贮仓,筒仓及圆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多筒组合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均套用双排脚手架定额项目;多筒组合连接部分的面积不扣,脚手架所需加固的横杆、立杆也不增加。� (10)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及圆库不另计算脚手架;若内衬砌砖或装饰时,按内衬截面平均净面积套用满堂脚手架定额项目。� 12.建筑物垂直封闭网按建筑物外围长度乘以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女儿墙或挑檐高度超过1.2m时,其封闭网高度可算至女儿墙或挑檐顶面。� 13.旧建筑物加层的脚手架按加层建筑面积综合脚手架计算,另外,旧建筑物外墙面无论有无装饰,均按旧建筑物外围长度乘以旧建筑物檐口高度,以垂直投影面积按双排脚手架定额项目的50%计算,套用相应檐高定额项目。� 14.土、石方工程均不得计算脚手架。

1 砌筑脚手架
1.1 不论何种砌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2m以上者,均需计算脚手架。
1.2 砌筑脚手架的计算按墙面(单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3 计算脚手架工程量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车辆通道空洞面积等,均不扣除。
1.4 外墙脚手架按外墙外围长度(应计凸阳台两侧的长度,不计凹阳台两侧的长度),乘室外地坪至砌体中心线顶面或女儿墙顶面高度,有山墙的,加山墙面积,再乘以1.05系数计算其工程量。
1.5 天井四周墙砌筑,如需搭外架时,(1)天井短边净宽b≤2.5m时按长边净宽乘以高度再乘以1.2系数计算外脚手架工程量;(2)天井短边净长在2.5m<b≤3.5m时,按长边净宽乘以高度再乘以1.5系数计算外脚手架工程量;(3)天井短边净宽b>3.5m时,按一般外脚手架计算。
1.6 独立砖柱、突出屋面的烟囱脚手架按其外围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度计算。
1.7 如遇下列情况者,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
1.7.1 外墙檐高在16m以内,并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
1.7.2 独立砖柱与突出屋面的烟囱;
1.7.3 砖砌围墙。
1.8 如遇下列情况者,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1.8.1 外墙檐高超过16m者;
1.8.2 框架结构间砌外墙;
1.8.3 外墙面带有复杂艺术形式者(艺术形式部分的面积占外墙总面积30%以上),或外墙勒脚以上抹灰面积(包括门窗洞口面积在内)占外墙总面积25%以上,或门窗洞口面积占外墙总面积40%以上者;
1.8.4 空斗墙(不分内外墙);
1.8.5 片石墙(含挡土墙、片石围墙)、大孔混凝土砌块墙,墙高超过1.2m者;
1.8.6 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规定者。
1.9 同一栋建筑物内:有不同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计算外脚手架;不同高度间的分隔墙,按相应高度的建筑物计算外脚手架;如从楼面或天面搭起的,应从楼面或天面起计算。
1.10 凡厚度在两砖(490mm)以上的砖墙,均按双面搭设脚手架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高度在3.6m以内的外墙,一面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另一面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的外墙,外面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内面按里脚手架计算;内墙按双面计算相应高度的里脚手架。
1.11 在旧有的建筑物上加层:加二层以内时,其外墙脚手架按1.4条规定乘以0.5系数计算;加层在二层以上时,按上述办法计算,不乘以系数;
1.12 内墙按内墙净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下列情况者,也按相应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
1.12.1 砖砌基础深度超过3m时(室外地坪以下),或四周无土砌筑基础,高度超过1.2m时;
1.12.2 单层地下室外墙(高度从地下室室内地坪标高算起);
1.13 电梯井按井底板面至顶板面高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以座计算。
2 现浇混凝土脚手架
2.1 现浇混凝土需用脚手架时,应与砌筑脚手架综合考虑。如确实不能利用砌筑脚手架者,而定额子目中又无脚手架工料,则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计算。
2.2 两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外墙脚手架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2.3 现浇混凝土基础运输道:
2.3.1 深度大于3m(3m以内不得计算)的带形基础按基槽底面积计算;
2.3.2 满堂基础运输道适用于满堂式基础、箱形基础、基础底宽度大于3m的柱基础及宽度大于3m的设备基础,其工程量按基础底面积计算。
2.4 现浇混凝土框架运输道,适用于楼层为预制板的框架柱、梁,其工程量按框架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5 现浇混凝土楼板运输道,适用于框架柱、墙、梁、板整体浇捣工程,工程量按浇捣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如以预制板为主,局部浇捣的混凝土楼板(厕所、浴室),不得计算楼板运输道费用;砖混结构工程的现浇楼板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0.5系数。
2.6 计算现浇混凝土运输道,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按如下规定:
2.6.1 基础混凝土不予计算;
2.6.2 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的工程,定额须乘以0.5系数;
2.6.3 砖混结构工程,定额乘以0.25系数。
2.7 装配式构件安装,两端搭在柱上,需搭设脚手架时,其工程量按柱周长加3.6m乘以柱高度计算,并按相应高度的单排外脚手架定额的50%计算。
2.8 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如无脚手架利用时,按(柱外围周长+3.6m)×柱高度按相应外脚手架计算。
2.9 单独浇捣的梁,如无脚手架利用时,应按(梁宽+2.4m)×梁的跨度套相应高度(梁底高度)的满堂脚手架计算。
2.10 当采用满堂脚手架时套用《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B.7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3 构筑物脚手架
3.1 烟囱、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分不同内径,按室外地坪至顶面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3.2 钢筋混凝土烟囱内衬的脚手架,按烟囱内衬砌体的面积,套单排脚手架。
3.3 贮水(油)池外池壁高度在3m以内者,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超过3m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池底钢筋混凝土运输道参照基础运输道;池顶钢筋混凝土运输道参照楼板运输道。
3.4 贮仓及漏斗:如需搭脚手架时,按本分册相应子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