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司法解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5-02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不对吧?通常情况下从刑拘之日起37天之内就会批捕的呀,你给人家解答“超过225天就会批捕”——通常情况下有这么久吗?这不是误导吗?要误事的呀!
超过225天的话通常已经到法院了或者案子马上要移送到法院的呀。唉……
同行之间,我不想这样,但犯嫌家属会信以为真的呀,所以不得不澄清一下。
第2个回答  2011-03-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九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民诉》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第3个回答  2020-06-08

第4个回答  2020-08-24
我不认为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应视情况而定。

第一种情况: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种情况:与民事案件有牵连,但与此民事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民事案件继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 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第三种情况:第一个民事案件与另一个案件之间的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互相有牵连,第一个案件的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要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如果不等另一案审结而急于裁判,可能出现案件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出现相互矛盾的判决的情况,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彻底解决纠纷,有损于法律的严肃性。因此,遇到这种情况,第一个民事案件应当中止诉讼。
这里“另一案”可以是民事案件也可以是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七条 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第四种情况:“民事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等等。
第5个回答  2019-12-23
这个是有的,具体你的你要找个律师好好给你讲下,看具体的相关案件进展,具体是什么事,带来的是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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