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开发商买一期房,已缴首付尚未办贷款,现欲出售该房,可于办理贷款时更名,现怎样与第三方购买人签协议

现在本人手里有与开发商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和开发商的收款收据。现到开发商处更名时被告知现在不能办理,待签订正式合同办理贷款的时候才可更名。现在本人着急用款,第三方购买人说需签定协议并公证才能给付卖房款。不知道此法可行不,怎样做才合理合法,谢谢帮忙了

第1个回答  2011-03-12
你们是可以签订协议并公证的,只不过所谓公证也不是万能的,当交房时出现特殊情况,公证书也是可以不履行的,所以存在一定风险。若你违约,第三方凭认购书不一定就能拿到你的房子,你也可以不卖给他,只要赔钱就行,而到时候第三方如不要你的房子了,你也不能强卖给他,顶多也是赔你点钱,这一切只因为你们的公证并没有产权在其中。不过做法肯定是合理合法的,这样交易的房子也不在少数。
第2个回答  2011-03-12
现在对这方面确实较严,你现在还没签定买卖合同,要转手建议你可以通过中介公司,或者售楼员,而不要直接找开发商的管理人员,你可以委托那边的售楼员帮你更名,然后给她一点好处,也就是给一两千块钱,叫她代办,并承诺这事,不会让除买方的第三方人知道,她应该会给你办的。
你先和售楼员协商好此事,然后叫买方先付一部分定金,然后你开一个收条给他,然后你再拿票去找售楼员把票更换成他的名字,然后,待买方付清款,就把收据给他,协议可以叫售楼员帮他从新签定。或者直接签定买卖合同。
但是交易过程要注意,要先和买方私下签定协议,你更好名后,必须让他在多少小时内将款打到你的帐户上,不能违约,而且,名字一旦改好,他将不能反悔,必须去转帐,否则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这是在一手期房里最常见的处理方式,不用公证,公证还要公证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