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了一处商住两用的房子,房子是08年的,中介当时允诺税费控制在6w左右,交了5w的定金,并签了合同,但是现在中介又说税费要达到8w,很恼火,想退房。不知道定金能否要回来,恳请有经验人士指导,万分感谢。
第一次买房子,什么也不懂,定金交的太匆忙了,弄的现在很被动。就因为中介只是口头允诺,所以现在什么证据也没有。房子走正规税费渠道要达到9w,中介说他可以控制在7w以内,现在一下子又多出来1w多,让我很恼火。
比如产权证还没办下来,中介说1个月内办下来没问题,那就写上承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办下房产证、未办成的可以解除《居间合同》并退还全部中介费;还有承诺非凶宅的这种,也相应的写上承诺非凶宅(什么是凶宅,非自然死亡外的死亡),如果是凶宅,则可以解除《居间合同》并退还全部中介费并赔偿已付税费,同时中介公司还要按原价回购房屋,这样的条款。只有这些承诺的事项都写在书面上,才具有法律效力!详细的这个有律师已经讲了,你可以听下音频更加直观。税费10万变50万,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