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医学伦理学角度看待性别选择现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25
  在人类历史的早期,由于某些社会或文化因素所致,导致人们对某一性别的特别的偏好。古代印度有一个谚语:十八个天仙般的女儿也不及一个驼背的儿子,明确地表达了时人对男性性别的偏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中国人们将对男性后代的偏好上升到道德的高度并成为丈夫惩罚妻子或提出离婚的最正当理由之一。而对于某一性别的偏好继之以人们的性别选择行为的产生,为了达到性别选择的目标,各个民族或文化中都积累了一些关于如何生男生女的经验和知识,比如在古希腊人们相信在刮北风的晚上受孕会生男孩,在刮南风的晚上受孕会生女孩;在中国,人们多相信如果母亲在怀孕期间喜食酸类食物则会生男孩,若母亲喜食辣类的食物则会生女孩等等。类似的知识和常识虽并不是所有的民族或文化中都普遍存在,但也并非只在个别民族或文化中出现。这些知识一方面反映了人类渴望了解自身的生育现象,同时也说明了当时的人们确实地存在着对性别选择的实际需求。但是总体而言,这些知识和经验大多是不确实的,缺乏足够的科学性。对于当时的人类来说,性别选择基本上还是受看不见的手来调节的自然生殖行为。按照宗教文化的理解,生男生女是由上帝或其他非人的超自然力量掌管的,古代人通过祷告以期能赐给他们男孩或女孩,为此派生出了很多的生育迷信。所以可以说在人类对关于自身生育问题的知识非常缺乏的时代里,虽然存在着性别偏好的需求,但是实际上人类在性别选择上基本上是别无选择。人类对性别选择的完全自由是在医学技术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之后才实现的。
  B型超声检查(type-B ultrasonic,简称B超)是目前发展中国家普遍可行的进行性别选择的医学技术之一。B超发明于20世纪40年代,是把超声波的物理性质和人体组织结构的声学特点密切结合的一种物理检查方法。由于B超可以依靠声波将胎儿的影像显示在监视屏上,进行动态观察,现今世界各地的医生都运用超声波仪器来评估胎儿的发育状况,但是对于有性别偏好的父母来说,他们更愿意将其用于在怀孕期间尽可能早地知晓胎儿的性别。于是B超技术与胎儿性别鉴定受到像中国、印度等这些存在着严重的男性性别偏好国家的特别欢迎,继之羊膜腔穿刺技术、绒毛取样技术也成为胎儿性别检测技术手段。但是这种现象导致了在这些国家的严重的男女性别比例失衡。2005年中国新出生的男女婴儿比例为118∶100,远远超过了正常的生物系比率106∶100,而在印度的旁遮普邦男女比率是1 000∶793,但是许多印度家庭尤其是贫困地区家庭仍然不惜血本让医生作昂贵的男婴甄别检测。利用B超及其它医学技术进行性别选择的直接后果是一旦检测出胎儿是女婴就设法流产。在中国据卫生部门估计,每年至少有3万胎儿因为是女婴而被流产。虽然人类各民族的性别偏好自古至今始终绵延不断,但是显然现代医学技术无疑将此偏好扩大化了,从而使得某些胎儿仅仅因为其性别被选择或放弃。在印度、中国等国家正在发生着的利用B超等技术检测胎儿性别的做法一方面使得社会出现了严重的性别失衡。严重的性别失衡现象必然导致的社会问题是适龄青年的婚姻问题,有媒体称到2020年在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 000万到4 000万,这意味着平均5个男性中将有1个找不到配偶。针对此种不良影响的可能出现,中国与印度都颁布法律禁止滥用性别选择技术。但是现实的状况是法律的禁止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利用性别选择技术的做法。有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控制新技术,因为新技术的发展远远超过控制的速度。相比于溺杀女婴的古老习俗,利用新医学技术对女胎进行选择性流产的做法似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人类生命神圣观念的损伤,可能对妊娠妇女的心理伤害相对会少一些。但是在总体上而言,正像国际妇产科学(联盟)人类生殖及女性健康伦理委员会在1994年就性别选择发表的声明中所说的:委员会对仍然普遍存在于许多社会的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感到痛惜,最近出现的对女性胎儿的选择性流产已经成为社会不公正的另一种表现。[1]在印度、中国以及其他东亚国家,人们的性别选择偏好一方面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有关,也与人们对待生命的观念和认识有关,但更与男性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优势地位有关。而且相比较而言,后二者更可能是现代社会中影响人们进行性别选择的主要动因。所以从根本上来说,只有改变社会不平等的现实,改变人们对待生命的态度,才能够从实质上遏制人们对性别选择技术的滥用,真正地实现一位关注性别选择问题的作者的理想是,希望我们的女儿不再屠杀。
  从某种意义上看,人们一般认为利用医学技术进行性别选择是发展中国家特有的现象,事实上在发达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利用医学高技术进行性别选择的状况。不同之处在于发达国家的人们进行性别选择的主要目的是平衡家庭中成员的性别。由于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宗教或文化以致法律是禁止非医学原因的堕胎的,所以在这些国家人们想要达到性别选择的目的需通过另外的医学辅助生殖手段完成,这项技术名为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该技术最初的研究和应用是为了避免遗传性疾病。由于人类的某些疾病在遗传给后代时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如血友病在男性身上的发病率为50 %,而女性则可能是只携带致病基因却并不发病等,所以通过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在胎儿发育的初期确定孩子的性别再借助胚胎植入技术而妊娠。对于那些携带有遗传疾病基因的父母,通过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技术可以得到健康的孩子。与之前的超声波检查等医学而不必选择随胎技术的命运一样,由于人们的需求刺激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技术也开始被用于非医学目的的胎儿性别选择。由于许多国家认为性别选择是对人类尊严的侵犯,拒绝设计婴儿的做法,禁止出于非医疗目的的性别选择技术,但在有些国家,比如美国性别选择是合法的于是为了避开本国国内禁止性别选择的法律,富有的外国夫妇来到美国,通过医疗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男孩或女孩。提供该技术的医生将卵子从客户体内取出,用丈夫的精子使之受精,然后进行观察,直至每个受精卵分裂成8个细胞,然后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将从每个胚胎中取出一个细胞进行基因分析,如果符合性别要求,就将其植入客户的子宫获得需要的婴儿性别。客户将决定余下的胚胎是冷冻起来、捐给研究机构还是立刻摧毁。尽管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技术避免了人工流产带来的诸多问题,但是对于相信人的生命始于受精卵的人们来说,由于该技术的使用而导致了一些剩余的胚胎,而人们如何处置这些胚胎则涉及到了一些重要的伦理问题。
  人类在生男生女的问题上从别无选择到技术上的选择自由,是人类生育技术发展和对自身认识的重大进步,同时也是对人类生育道德责任的挑战。虽然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性别选择行为并非出于同样的原因,或为避免遗传疾病或者纯粹的男性性别偏好,或者为平衡家庭中的性别不平衡。但是所有的性别选择行为事实都在显示人们对自身生殖行为进行控制的企图。特别是在现实社会还较严重地存在着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好的情况下,人们在生育问题上进行性别选择,决不是生育者个人的选择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