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如何加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管理

试述如何加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管理

第1个回答  2011-01-13
由于跨国公司对华投资主要采取并购方式,目前遇到的问题也主要是并购方面的:

国内涉及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只有关于外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规定、关于外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关于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尚不能满足于跨国公司在华开展投资并购的需要。在现行外资管理体制下,外资并购业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如需要税务、海关、工商、外汇、国土等部门对有关企业所享受的待遇进行重新核定,在国有资产的评估处理、人员的安置等问题上又涉及财政、劳动等部门,由于各部门执法尺度不一,收购业务难已开展。由于跨国公司主要采取并购方式,现行外资统计制度存在缺陷,难以反映真实情况。现行外汇管理制度,特别资本账户的管制,使跨国公司投资往往采取规避的办法,即先在国内设立一个外资企业,然后开展收购业务。中方企业的观念问题,主要表现为要价过高,担心肥水外流,使外商望而却步。

全国外资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加强同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作为利用外资工作的战略性步骤,力争使吸收跨国公司投资所占比重有所提高,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为此,我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建立健全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具有可操作性,有关的审批手续要适当简化。现在,已允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外商出让其拥有的企业股权、实物资产和债权。

2、不同地区在同跨国公司合资合作上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如深圳提出,在吸引跨国500强来华投资的同时,要发挥区域优势,加强同香港大公司的合作,鼓励香港公司来深圳设立大陆南方地区总部。又如湖南省通过到上海招商,加强同沿海地区合资,吸引了已在上海投资的众多跨国公司的关注,取得了一定效果。2002年5月,湖南在上海举办的经贸活动周,就同外商(其中有7家跨国公司)达成投资意向31个,合同外资金额6.1亿美元。

3、进一步完善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的政策,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华设立地区总部和运营中心。北京代表建议,适当放开投资性公司的内销经营权,使其发挥地区总部的作用。

4、要培养我们自己的大企业,以大对大,同跨国公司开展强强联合。不要受所有制的局限,可以允许民营企业同跨国公司开展合资合作。

5、采取更加宽松的人才政策,允许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人员和科技开发人员流动,鼓励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为跨国公司高级人员本地化提供支持,这也可以为我国培养更多的人才,同时也可以促进外商投资原材料配套和生产的本地化、产品研发的本地化。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中方人员的出入境手续。

6、专门举办针对跨国公司的采购会,鼓励跨国公司设立采购中心,增加国内企业同其配套合作的机会,扩大相关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在这方面,深圳已有较好的经验可供借鉴。

7、重视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投资软环境。现在,各地方政府都在努力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目标是建设一个不断完善的法律环境,保持一个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