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警察级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0

香港警务处的组织结构包括多个级别,这些级别各有其特定的职责和称呼。


在宪委级中,最高职务是处长,通常被称为"一哥" (CP),他们负责整个部门的高级领导。副处长 (DCP) 是他们的直接助手。接下来是高级助理处长 (SACP),助手处长 (ACP),又称为"水泡",负责协助高级管理层处理事务。


总警司 (CSP) 通常被称为"一拖二",负责多个部门的协调工作,而高级警司 (SSP) 则是"一拖一"或"蛇蛇P",直接管理一个部门。警司 (SP) 或者被叫作"风车",是中级管理层的核心成员。


督察级开始有总督察 (CIP),别称"总帮"或"三粒花",他们负责监督和指导下属。高级督察 (SIP) 是"大帮"或"两粒一瓣",而督察 (IP) 和见习督察 (PI) 分别被戏称为"帮办"或"两粒花",以及"朱粒"或"一粒花",他们在执行任务中起到关键作用。


员佐级包括警署警长 (SSGT),又称"示沙"或"鸡仔饼",警长 (SGT) 被称为"三柴"或"沙展"。高级警员 (SPC) 的职务则有"一柴"、"安慰柴"或"伤心柴"的昵称。警员 (PC) 则是基础警力,被亲切地称为"散仔"或"老散"。




扩展资料

香港警务处(简称警务处;英语:Hong Kong Police Force,HKPF),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的纪律部队。香港主权移交前的港英警察部门成立于1844年5月1日,最初称为香港警察队。香港第一间警察局名为中央警署,在1845年建于荷李活道太平山区差馆上街。香港主权移交予中国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警察部门改用现名,香港警务处处长更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之一,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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