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民方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9

王有民先生自1974年8月至1979年11月期间,在方正县会发公社和平大队担任下乡知青,并在大队中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积累了基层工作经验。


随后,他在1979年11月至1983年3月期间,担任方正县会发公社团委副书记,继而升任书记和宣传委员,进一步提升了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1983年9月至1985年9月,他参加了中央电大方正干部脱产班学习,专攻文科,拓宽了理论知识和视野。


1985年9月至1990年8月,王有民担任方正县永建乡党委副书记,后晋升为乡长和党委书记,积累了丰富的乡镇管理经验。1990年8月至1994年12月,他转任松南乡党委书记,继续在基层领导岗位上发挥作用。


在1994年12月至1995年6月,他成为中共方正县委宣传部部长,负责宣传工作,为提升地方精神文化做出了贡献。此后,他在1995年6月至1997年9月期间,担任中共方正县委常委,同时兼任宣传部部长,职务进一步提升。


1997年9月至2002年9月,王有民担任中共方正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及县委副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2002年9月,他跨县任职,成为中共通河县委副书记,继续在更高层次的管理岗位上服务。


至今,王有民先生担任方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全权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展示了其丰富的领导经验和扎实的政绩。


扩展资料

王有民,男。1974.08-1979.11方正县会发公社和平大队下乡知青、大队党支部书记;1983.09-1985.09中央电大方正干部脱产班(文科)学习; 1985.09-1990.08方正县永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 1990.08-1994.12方正县松南乡党委书记;1994.12-1995.06中共方正县委宣传部部长; 1995.06-1997.09中共方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7.09-2002.09中共方正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县委副书记; 2002.09-2006.11中共通河县委副书记; 2006.11-至今 方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主持方正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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