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三撞车要赔偿么

如题所述

不需要赔钱,因为你还没拿到驾照,责任都是副驾驶教练和考官的。因为副驾驶脚下也有刹车,你的学员失控了,一定要及时补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经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员,应当在教练员的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不要当教练。学生在学习驾驶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练应当承担责任。
正规的教练车是两套刹车系统的,教练在副驾驶一样的可以控制车辆。作为学员还没有驾照,发生问题在所难免,但是控制最后的应该是教练的责任心.
科目三路面练习都是统一涂装的正规教练车,在规定的道路练习。并且学员在练习当中教练必须坐在副驾驶执教。训练车辆在副驾驶前下方都配有副刹,在学员还未取得驾照之前科目三的培训教练此时是唯一具备资质和第一责任人。学员和车辆的安全都是由教练负责的。所以执教和训练的过程当中教练才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出了事故都是教练和驾校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拓展:
一、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考试要求:
1、上车准备
考生须按安全员指示,靠近车身,(自左前车门向后)绕车一周,确认安全后打开车门上车。上车后听到语音提示“请学员做好考试准备,并进行指纹验证”,首先调整座椅至合适自己的位置,调整内、外后视镜,系好安全带。然后进行指纹验证。指纹仪位于方向盘左侧空调出风口下方。
2、夜间行驶
指纹验证成功后,白天考试学员在起步前,考生听到语音提示“下面开始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请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后,考生应开始灯光操作。夜间行驶灯光模拟考试将从以下项目中随机抽取三项进行考试。
二、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在驾校学车撞到人,驾驶车辆的学员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其造成的事故损害责任由陪驾的教练员承担。因为教练员是执行职务,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由教练员所在的驾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若学员学车造成人员死亡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在非道路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可以参照在道路上发生的致人死亡的事故处理,按交通肇事罪定性。
也就是说,在驾校练车发生撞车造成他人死亡,由于驾驶员负有随车指导,确保学员安全的义务,但其在主观上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且造成了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员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应该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