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升从政经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葛洪升的从政生涯始于1946年7月,他担任山东省莒南县政府的财粮科干事,随后晋升为县政府文书。1949年5月,他转战浙江省,担任台州地委工作队组长和土改工作队中队长,之后历任台州地委办公室秘书、调研室科长,省委办公厅秘书,乃至省委组织部干部处干事和水利电力部新安江工程局办公室副主任及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960年2月,他的职务进一步提升,成为浙江省建委和省计经委的办公室副主任,以及水利电力部新安江工程局的党委宣传部部长,后又在贵州水电建设公司担任党委常委和政治部主任。

然而,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葛洪升遭受了迫害。1970年5月,他恢复工作后,先后在水利电力部第9工程局担任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负责猫跳河6级电站指挥部和浙江半山电厂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并担任党委书记。1977年7月,他被任命为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局长和省经委副主任。

1983年5月,葛洪升开始担任中共浙江省宁波市委书记,1986年8月,他晋升为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继续担任宁波市委书记。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他的职务不断升迁,1988年6月至1993年10月,他担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1990年11月至1991年3月,他临时担任副省长,1991年3月至1993年1月,他正式成为浙江省省长。1993年10月,他转任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副主任,并在1995年12月至1996年1月间,担任党组书记。最后,从1996年1月起,他正式担任国务院特区办公室主任,直至结束他的政治生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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