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初装费还用交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4
1、对于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当被计入开发建设的成本之中,并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承担,不得向购房者单独收取。
2、根据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585号文件,各省需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进行清理整顿。这些费用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了与城市基础配套费重复的水、电、气、热、道路等专项配套费。未经规定审批权限批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性收费一律取消。
3、财政部在2002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已取消“天然气初装费”,且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其他任何理由进行收费。对于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以及建筑区划内业主共用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此处所指的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包括从建筑物与市政道路红线之间的设施,到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燃气设施,以及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水平管、计量器具前的支管、燃气计量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