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怎么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16

第一,好合好散,别撕逼,都是成年人了,当初在一起因为爱,现在离开是为了各自更好生活,和平分手。


第二,告诉孩子以下的话:“爸爸妈妈在一起生活很不开心,我们需要分开生活了,但我们依然爱你,依然是你的爸爸妈妈,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和任何一个生活。”


第三,离婚后,要允许对方的探视权。


第四,离婚后,不要说对方的不好,尤其当着孩子的面。


第五,离婚后,应该更积极的生活,而不是愁眉苦脸;要相信爱情,努力期待着下一段感情的到来。这样做,是给孩子传递一个积极的信息:生活很美好,我从不曾对它失去信心,婚姻对我也很重要,因为它带给我的感觉太棒了,所以,我努力追求。


第六,如果另一方准备开始新的感情,请祝福。同时,不要因为孩子这个感情纽带,介入到对方的感情生活中,尽量把这种打扰程度降到最低,甚至0。


最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上是几乎是每个离婚夫妻通用的部分。



@百变爸妈 心理向 育儿 路上的 探索 者和践行者,懂点心理学,生活更美好!


很多夫妻因为在婚姻中感觉孤单,总感觉对方不能理解自己,所以到最后,就算离婚再痛苦,对于他们也是一条可以走的路。但那对于孩子来说,如果父母让孩子感觉到心灵的孤单,孩子能够去向哪里?就算离婚是扒层皮,但是终究你是可以重新选择伴侣的。孩子可以重新选择父母吗?


根本不可能。他从出生起,他有怎样的一个爹,怎样的一个妈,这就是他的命,他的运。你能给她给,就是他的福气,你不能给他给,他也只能受着。而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最需要的不是其他,而是高质量的陪伴!


一个没有获得过父母高质量的陪伴的孩子,他的心灵世界是非常孤单的。父母即便每天都在他的身边,他可能依然感受不到被理解和被支持。


所以,如果我们父母真的最后离婚了,那么你对孩子高质量的陪伴,是会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的。


那什么叫高质量的陪伴,是心与心的交流,是精神 情感 上的共鸣。是平和的,是安静的。是专注的,全身心的。这样的陪伴哪怕就是半小时,孩子也会感觉非常非常的满足。


真正的陪伴不是一定要干什么,而是不管你在干什么,我都愿意耐心地陪着你。


另外,高质量陪伴首先最关键是,需要定期进行,就好像银行存款,平时的高质量陪伴就是存钱,遇到矛盾和冲突就是取钱。如果平时不存钱,到了关键时刻,你取也取不出来。对孩子是这样,对爱人也是如此。


在把孩子伤害降到最低之前,先把这份伤害对父母自身的伤害降到最低,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孩子。

我们经常在生活中看到一些感情不好的夫妻,会以“为了孩子”为名而勉强一起生活,但实际上这反而对孩子并不好。

孩子固然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但倘若这个家庭的气氛是冰冷的,他最重要的父母的关系是冰冷的,那么对孩子来说才是真正的伤害。

尤其是那些等到孩子中考完、高考完再离婚的父母,可曾想过孩子的负罪感-- 原来你们是为了我而相互忍受,而不是因为爱对方而在一起,我的存在就是你们的痛苦而不是你们的爱

所以在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无法挽回、无法忍受的时候,分离是最好的选择,也是最 健康 的选择。

在痛苦中生活的父母,不能给孩子带来快乐的光明。离异之后,关系的双方才有机会重新找到自己的快乐。

实际上,当夫妻感情破裂、离异的时候,对对方是充满了负面情绪的,这份负面情绪会让我们难以承受,无法解决而想要逃避。而这份逃避,最终就会让孩子承担上他不该有的责任。

我说一个实际例子,我母亲的闺蜜,在孩子很小的时候丈夫出轨了,离异了,丈夫和小三结合成新家庭,孩子归丈夫抚养。

因为痛恨前夫,所以她根本不想见到前夫和那个女人,为了逃避这份痛苦,最后她找了个香港的男人嫁了,远离家乡,同时也远离了孩子。

直到最近几年,她真正放下了那份痛的时候,孩子已经毁了。

我们来理一理离异这件事情中的责任关系:

离异,是夫妻关系的终结,但这是两个大人的关系破裂,而不代表亲子关系破裂,并且这也是大人应该肩负的责任。

无论从法律上还是血缘上,都不支持亲子关系断裂,父亲还是孩子的父亲,母亲还是孩子的母亲。

孩子需要知道父母亲关系的模式,但不代表他需要为此肩负一丝半点的责任。

而无论这段夫妻关系因何而破碎,离异,已经是关系中的双方为此负责、面对问题的一个终结方式---你们已经为这段关系做出了决定,为这份痛苦做出决定,事情止于此。

情感 上放不下,可以理解,但这个事情已经随着离婚证签字而完结了,没有人需要再为这段 情感 付出任何代价,请认清这一点。唯有如此,你才能有减低对孩子伤害的机会。

在夫妻的双方可以认知到第二点的情况下,和孩子坦白这件事情是最好的选择。

孩子必然会伤心,尤其是幼儿,自恋的他们总是希望父母永远都在他们身边,也知道自己是父母的爱情结晶,这份伤心源自于他们不理解“离异”的概念,这一点和孩子好好解释,用他能理解的话(题主描述的孩子知道不能和爸爸妈妈一起睡了,就是其中一种他能明白的解释)

而真正要做的,是保持对孩子的关心,保持对孩子的 情感 联系。

再次强调,夫妻关系破裂,离婚已经是一个终结,与孩子无关。

你再放不下,再痛恨,再不想见到对方,但你仍然可以见孩子,可以给他他应得的母爱、父爱。

用语言告诉他,爸爸妈妈没有抛弃他,同时用行动证明给他看,爸爸妈妈还是那么爱他。

当今 社会 ,离婚率居高不下,不再像以前,父母离婚还算是另类,担心孩子受到同学嘲笑,或其他异样的眼光。所以来自 社会 环境的伤害,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如果条件允许,其实更建议孩子跟着妈妈生活。毕竟孩子小的时候,更需要妈妈,而且,现实点考虑,双方很可能再婚,继父对待继子很大程度上会比继母做的更好,当然,这需要妈妈擦亮双眼,再婚时一定要考虑孩子的因素。


孩子还小,说太多道理他也不会懂,他现在认为不能和爸爸妈妈一起睡了那就先让他这么认为,不管孩子跟着谁,都不要在孩子面前说对方的不好,告诉他爸爸妈妈依然爱他,周末一起陪孩子,长大了在慢慢告诉他

1.爸爸还是爸爸,妈妈还是妈妈,对孩子的爱不变,照常

2.不说彼此的坏话,让孩子觉得他有很糟的父母

3.不要把自己的情绪转嫁到孩子身上,给她很大压力,多关心孩子

大部分的父母,当他们争吵时,他们仍然深爱孩子。就算他们决定分居甚至离婚,他们仍然是深爱孩子的,只不过他俩之间的问题已经大到超越一切,包括对孩子的爱。

父母之间的感情关系是他们两人的事,他俩已经成年,有权决定自己的人生该怎样过,当然亦有责任承受自己决定的后果。若他们仍深爱孩子,他们可以做一些事将两人的冲突和分手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和痛苦降到最低。

1 尽量对孩子坦白

坦诚地告诉孩子,父母有意见不一致的时候,这是正常的现象,没有两个人能够在所有的事情上保持意见一致。坦诚地告诉孩子与另一方争吵后自己的不开心,但是绝对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评、责骂另一方。你可以对孩子说:“这次争吵使我感到很累,有些失望。”但是你不可以说:“你爸爸很不讲理,他使我很累。”如果可以,你这样说会对孩子有帮助:“爸爸有他的看法,那也是为了我们好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我不能同意。”这就是在孩子面前给予另一方肯定。

如果你哭了,不要在孩子问你时否认,坦白地承认好了。哭泣不是一件见不得人、罪恶,或错误的事,也不是只有软弱的人才会做的事。所有人都会有哭泣的时刻,甚至当所有情绪达到一定程度时,都会有眼泪流出来。

2 绝不把痛苦归咎于另一方或孩子

无论你有什么情绪或者痛苦,都要明白这是自己的人生,自己的责任,事情中都有自己的决定引起的后果。绝对不要在孩子面前埋怨另一方,更不要说这些问题是孩子的错,或者是孩子引起的,就算是说笑都不可以。

你可以对孩子说:

每个人都会有烦恼和不如意,我现在就处于这样一个状况。

有一些事情,我与你的爸爸/妈妈的意见不一致,这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没有两个人能够在所有事情上都看法一致。

事情与你(孩子)完全无关。爸爸妈妈对你的爱也完全跟以前一样,绝对没有改变。

假如孩子较年长,能够与你像朋友般倾谈内心的感受,你可以把内心的一份情绪带出来与孩子谈谈。前面说过的原则必须遵守(不批评另一方),若不能做到这点,则不应与孩子谈论。

3 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父母对孩子的爱都不会改变

假如父母双方都能按照上述的做法,在冲突争吵的过程中与孩子保持沟通,孩子心中虽然难受,但是会感到父母懂得处理他们自己的问题,便会减少制造问题,也会减少对自己的责怪。更重要的是,当父母愿意与孩子探讨内心的感受时,孩子也会愿意对父母坦白说出内心的感受,并且接受父母在谈话中的引导。

如果父母的感情关系继续恶化,直至发展到需要分居或离婚的地步,有了上述的亲子关系,孩子的心理困扰可以维持而不再恶化。当分居与离婚已成定局,父母都分别能够与孩子建立一个更紧密的关系,互相支持。

这样,除了在整个过程中父母分别用语言去给孩子保证,他们对孩子的爱仍和以前一样,无论什么事情都不会改变这份爱,在实际的接触相处里,孩子会真正感受到这点。这样,孩子能够接受父母已经分开的事实,内心虽然有份惋惜、无奈,但是,由于他仍享有父母的爱和支持,他仍然可以继续成长。

4 与孩子同住及见面的权利

分居或离婚所引起的问题之一是哪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获得探视孩子的权利。很多失败的婚姻关系都以憎恨、报复的心态结束,往往以孩子作为伤害对方的工具。凭着爱而开始的一份关系,过程中两个人对这份关系的发展负有完全同等的责任,因为不能相处而要分手,这的确令人感到惋惜,但不应该以憎恨、报复的心态结束。因为配偶的问题而利用孩子去伤害对方,这是完全漠视无辜的孩子,无视身为父母的责任了。

法院会考虑父母两方的经济能力、生活模式、心理状态等因素,从而去判决哪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获得探视孩子的权利。但这是从法律的角度去看事情,而不是从身为父母的角度看。两人之间因为有爱而结合,现在假如对对方的爱已经完全消失,甚至要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事情,是很可悲的事。用这件事去伤害另一方,孩子受到的伤害比另一方的大得多。这简直是以损失孩子的幸福人生为代价去对另一方的报复,每一次使另一方感到痛苦,都同时使孩子获得幸福的可能性失去2%。

对于已经分居或离婚的夫妻,最好保持这样的一个心态:“我的婚姻已经失败了,我应该做点事来减少带给孩子的伤害。另一方是孩子的爸爸/妈妈,孩子希望多与爸爸/妈妈见面,我应该尽可能地满足他这个愿望。”用这个态度,尽量从符合环境条件和照顾孩子需要的角度去与另一方就什么时间、每次多长时间见孩子最好等方面达成协议。

5 孩子与父母在一起的时间

已经分居或离婚的夫妻仍然是孩子的父母,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父母有责任与孩子在一起,孩子亦有权与父母在一起,所以,应该安排一些时间三个人在一起。三人在一起并不代表夫妻聚合,而是父母与孩子团聚。如果三人住在同一个城市,每周一次并不算多,而最少也要每月一次。若夫妻分手后身居异地,每年两次利用长假期去探望另一方,顺便 旅游 ,对孩子是很有意义的事。

三个人可以去公园走走,或者游山、游泳、购物、喝茶、去动物园等。最重要的是,三人在一起的全部时间里,都应该保持一个和谐愉快的气氛。假如不能的话,不安排三人聚会比争吵紧张的三人聚会更好,因为没有三人聚会,孩子尚可保有一个憧憬,父母在孩子面前争吵,孩子连憧憬都没有了,因而会感到绝望。

已经分居或离婚的父母,两人之间虽然已没有夫妻的关系,但是在见面时仍然可以凭对方的两个身份而给予尊重:①对方是一个人;②对方是自己心爱的孩子的爸爸/妈妈。

6 再婚引起的一些情况

一位父亲离婚后带着女儿再婚,他强迫女儿称呼新的妻子为“妈妈”。女儿反抗,父亲认为女儿没有尊敬后母,痛打了女儿一顿,女儿自杀身亡。这样的例子很多,也许大部分不是以孩子自杀收场,但是孩子与父亲的关系、在家里的生活都会出现很多问题。这样的例子当然也只限于父亲这边,母亲带着孩子再婚的情况在中国比父亲带着孩子再婚的多。此外,后母或后父不接受随着新婚而来的孩子,也是常事。

父母的位置在孩子心中高于一切,任何人都不能够替代。所以,正确处理再婚伴侣与孩子关系的方法是:

不要逼孩子称呼新的伴侣为“爸爸”或“妈妈”,可以用“阿姨”或者“叔叔”等称呼代之。就算孩子愿意,也不要让孩子这样做,要告诉孩子他只有一个“爸爸”或“妈妈”,什么人都不能替代,以此来表示对已分手伴侣的尊重。这样,孩子的内心会有良好的感觉,心态亦会更稳定。

新的伴侣应该对孩子这样说(假设是继母对儿子):“我不是你的妈妈,我也没有办法做到只有你的妈妈才可以为你做的事。但是,我会尽我的能力去为你做一些事,让你感受到这个家庭的爱、温暖、保护及和谐。我希望与你有好的、愉快的沟通。我会尊重你在这个家庭中的位置和权利,就如同我尊重你妈妈在你心中的地位一样,我希望你也能同样地尊重我。”

这样,新的伴侣没有侵占孩子妈妈在家庭系统中的地位,能够与孩子建立融洽的关系。若孩子的妈妈愿意的话,新的伴侣可以参加一次丈夫、孩子与亲生母亲的三人聚会,让孩子看到四个人之间的和谐和接受,孩子便会更安心了。

新的伴侣可以对孩子的妈妈说:“谢谢你给我机会照顾你的孩子。我不能给他只有你才能给他的东西,但我会尽我的能力去为他做我可以做的事,使他得到最好的成长。”

孩子才三岁,虽然他看似什么都不懂,但是单单这不能和爸爸妈妈一起玩、一起睡都已经给他的心理带来了失落感。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不可避免都是会有的,但是如果夫妻两个的感情真的走到尽头,那只能尽量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夫妻俩虽然夫妻情分没了,但是为了孩子,两个人还是应该保持友好的往来,扶养方不剥夺另一方扶养孩子的权利,双方都应该一如既往地关爱孩子、给孩子陪伴,不让孩子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爱或者母爱。另外,父母的情绪也应该保持平和,如果父母情绪起伏大,爱对孩子发脾气,就容易让孩子陷入阴郁的情绪中。

我认为,孩子最怕的就是父母不爱自己,只要让孩子知道不管怎么样,父母都在。这样,父母分开就不会让他过分受伤了。

父母离婚,本来就是对小孩子的伤害大,在小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都会背负着一个单亲家庭的阴影,都无法降低对孩子的伤害。

父母离婚这种事情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很大很大的伤害。 因为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的用心呵护和陪伴。 怎么才能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呢?这个首先应该父母的关系要保持良好,虽然说离婚,但是离婚是情非得已,但是有孩子这个是一个事实。双方父母的探视权要有,也要去执行,因为离婚对孩子本来已经是一种伤害了,但是在后期应该用彼此双方的时间去陪伴去抑制疗养孩子的心理和各方面,这样子孩子在后面的成长才不会扭曲。心里也才不会有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