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四个"十不准"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四个"十不准"如下:

1、信贷业务“十不准”;

2、柜台业务“十不准”;

3、计算机工作人员“十不准”;

4、财务管理“十不准”。

信贷业务“十不准”:

一、不准以货谋么;

二、不准以贷收息;

三、不准发放假冒贷款;

四、不准对有不良信用的客户发放贷款;

五、不准化整为零发放贷款;

六、不准帐外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七、不准越权办理信贷业务;

八、不准违反程序办理贷款、票据、抵债资产等信贷业务;

九、不准编报虚假资料,骗取信用;

十、不准违规拆借、存放资金。

柜台业务“十不准”:

一、不准无故拒绝受理、代理正常结算业务;

二、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资金;

三、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四、不准越权办理资金汇划、盗用重要空白凭证;

五、不准违规为单位和个人开立帐户;

六、不准泄漏系统登录密码或冒名登录综合业务系统;

七、不准违规使用印章;

八、不准违规开具资金证明;

九、不准办理虚假交易;

十、不准泄漏本单位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计算机工作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违反规定更换计算机业务系统硬件设备;

二、不准违反规定开发、引进软件产品;

三、不准违反规定泄漏计算机系统内机密资料和客户资料;

四、不准违反规定查阅、修改计算机系统数据信息;

五、不准违反规定虚设、删除计算机系统内机构和操作员;

六、不准违反规定启停灾备系统;

七、不准将生产网络与互联网连接;

八、不准擅自接入、共享生产系统网络;

九、不准在业务机上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系统;

十、不准违反规定,使无关人员登录计算机系统。

财务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账外经营;

二、不准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挪用公款,客户资金,空库、白条抵库;

四、不准违规费用挂账;

五、不准虚增虚减收入支出;

六、不准乱调会计科目,编制虚假会计报表;

七、不准违规增加、处置固定资产;

八、不准违规干涉大额费用开支事项;

九、不准违规收取、支出手续费;

十、不准违规核销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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