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被投资单位提取盈余公积,不影响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权益法,也就是说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占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份额比例为核算依据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提取盈余公积,只是其股东权益内部科目的变化,由本年利润或未分配利润转入到资本公积里,所有者权益并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投资单位对应占有的股东权益份额也不会发生变化,所以不会影响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是因为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当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按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当所有者权益减少时,按比例减少长期股权投资。但被投资方提邓盈余公积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 

贷:盈余公积 

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不用做会计处理。

扩展资料: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