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郡的建制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0


上古时期:井方
上古时期,邢字通“井”,古邢台百泉竟流,故称井方。黄帝在干言岗(轩辕丘)建井田,筑邑而居,史称“黄帝凿井,聚民为邑”。尧帝曾建都于尧山县(今隆尧西)并在此禅位于舜,大禹治水曾疏导九河之水于大陆泽。
夏商周:邢国
夏代《禹贡》定九州,邢属冀州。
商代祖乙九年(约公元前1525年)迁都于邢(邢台市)。商朝末期,邢侯为纣王三公之一,商纣王于此建有沙丘苑。
西周初期,周成王封周公第四子(姬苴)为邢侯,分封邢国为周朝53个姬姓国之一。春秋末期,邢迁都夷仪,辗转归晋。战国初期,三家分晋后属赵,为赵襄子封邑。
秦汉魏晋南北朝:钜鹿郡、冀州、襄国郡
秦朝(前221年)设钜鹿郡(治平乡西),为全国三十六郡之一。
秦朝末年,张耳、陈余据信都(今邢台西)拥立赵歇为赵王,钜鹿之战后项羽封张耳为常山王,建都襄国。
西汉析巨鹿郡置为巨鹿郡、广平郡、清河郡)。
建武元年(公元25年)光武帝刘秀在鄗城千秋亭(今柏乡)登基称帝,建立东汉。
曹魏时期,邢地均为冀州,治所在鄗(柏乡县),辖常山、钜鹿、清河等九郡(国)。
永嘉六年(312年)七月,石勒进驻襄国(今河北邢台),定都于此,建立北方割据政权,史称后赵。
光初二年(公元319年)石勒称大单于,京都襄国城(今桥东区)[3]是中国北方的政治中心。
咸和十年(335年)石虎迁都于邺,襄都置为襄国郡。
隋唐宋金:邢州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襄国郡改设邢州,辖
唐代河北道
内丘、青山、巨鹿、龙冈、柏仁、任县、平乡、南和、沙河九县,大业二年复襄国郡。
唐武德初,置邢州总管府,辖邢、温、和、封、蓬、东龙、起州等州。武德四年复邢州,仍辖九县,为上等州,隶属河北道。
贞观二十年,唐太宗李世民在邢州修建大唐祖陵。天宝元年(742年)邢州更名钜鹿郡,至德二年(757年)复改邢州。中和元年(881年)孟方立迁昭义军节度于邢州。
五代邢州为边冲重镇,先后设有保义军、安国军,节度衙门驻邢州,辖邢、洺、磁三州十八县。北宋沿袭邢州,置安国军节度,上属河北路,后改属河北西路,真宗年间设邢州都总管。宣和元年(1119年)邢州升为信德府,辖域不变。
金天会六年(1128年)信德府复为邢州,辖域沿袭北宋建置,仍设安国军节度,为河北西路两大节镇之一,辖有八县四镇,八县为唐山、内丘、任县、邢台、南和、平乡、巨鹿、沙河;四镇为道武镇(今广宗)、新店镇、綦村镇、团城镇。
元明清:顺德府
元初设邢州安抚司,中统三年(1262年)世祖忽必烈诏命:“以邢州为顺德府(治桥东区),割磁州、洺州、威州三州为属郡”。至元元年(1264年)顺德府改为顺德路。元代顺德路由中书省直辖,称为”腹里”。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顺德府隶属北平行省,永乐元年(1403年)顺德府直隶于京师(北直隶)。
清朝顺治元年(1644年),顺德府沿袭明制,辖内丘、任县、唐山、邢台、南和、巨鹿、平乡、沙河、广宗九县,仍属直隶省。
民国时期:顺德市、顺德道、邢台市
北洋政府:
1913年,北洋政府撤消顺德府,以顺德府、广平府、大名府、冀州、赵州区域设置冀南道,观察使驻邢台,次年移驻大名,改大名道。
1925年8月29日,中华民国执政府设邢台城区为顺德市,是民国河北省的5个自治市之一。(其他四个为唐山、石门、保定、通州)
国民政府:
民国时期日占区
1928年,国民政府撤消大名道,成立河北省,各县划归省辖,顺德市(邢台市)位于第十三视察区。
1930年,根据南京国民政府市组织法,撤裁顺德自治市。
1937年,河北省设置行政督察区,各县分属十三、十四、十五区。
1939年,国民党河北省政府(河北省会)迁至邢台县路罗镇。
1941年,国民党河北省政府迁离邢台。
1945年,国民党河北省政府调整督察区,各县分属十四、十五区。
1948年5月,撤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区,设置冀南行政区,驻邢台。
日伪政府:
1937年,日本军占领华北地区,伪华北委员会设冀南道(辖邢台、大名、邯郸等32县),道尹驻邢台桥东区,为河北省设置的四个道之一。(其他三个为冀东道、保定道、真定道)
1940年,冀南道析置顺德道(辖今邢台市15县),道尹驻今邢台市桥东区。
1945年9月,邢台解放后,顺德道取消。
中共抗日政府:
1938年,中国共产党在邢建立抗日政府。
1940年,中共设太行一专区(驻邢台),冀南四专区(驻南宫),隶属晋冀鲁豫边区。
1945年,解放邢台后,太行军区与冀南军区联合设置邢台市,为太行区直辖市(专区级);
1949年,中共恢复河北省建置,太行一专区、冀南四专区合并为邢台专区,辖柏乡、内邱、隆尧、南宫、任县、平乡、邢台、临城、沙河、宁晋、新河、巨鹿、广宗、威县、南和15县,专区行署驻邢台市,与邢台市分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邢台市
1949年,新中国成立,邢台专区辖域不变。
邢台市在河北的位置

1952年,清河县划归邢台专区。
1958年,撤销邢台专区,1961年恢复邢台专区。
1964年,设立临西县,属邢台专区。
1970年,邢台专区更名邢台地区,辖域不变。
1983年,邢台市改为地级市,辖桥东、桥西、郊区。
1986年,邢台县划归邢台市。
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邢台地区和邢台市合并为邢台市,辖桥东区、桥西区,隆尧、内邱、临城、柏乡、任县、邢台、巨鹿、南和、平乡、广宁晋、新河、广宗、清河、威县、临西15县,市政府驻桥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