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案例正常分享与患者隐私保护的边界在哪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9
心理咨询中的案例保密性是心理咨询的必要原则之一。

心理咨询中案例的保密性有特殊性,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突破保密原则,比如来访者有自杀行为等

当然,排除了自杀的来访者可以突破保密原则之外,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也可以突破保密原则。

第一,咨询师在相互讨论或者为了给与来访者更好的帮助时,咨询师相互之间可以进行正常分享,但是只能限制于咨询师之间的分享

第二,在咨询师参与督导时候,咨询师向督导师寻求督导,与其他咨询师在一起讨论交流的时候可以进行分享,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保密原则。

第三,当然,即便是在以上两条可以突破保密原则的情况下,咨询师在分享的时候,也不是说可以完全将来访者的信息全部公开,还是要做到尽可能的隐藏来访者的一些极为重要的个别特征,尽最大限度的保护来访者的隐私。

我看到各位大咖的回答都非常的正式和严谨。我就不搬书了。我来说说我自己的做法吧!我在妇联工作期间。有接受采访的需要。电视台要求说一个家暴的案例。案例非常多。但是我不能透露他们的信息,甚至个案的细节。因为这个电视台的节目在当地有非常高的收视率。如果我说出他们个案中的细节。那么就有可能会伤害到他们。因此我的做法是:选择好几个真实的个案。将他们的个案细节全部打散,重新编排成一个故事案例。这样既真实的还原了家暴的事实,提醒观众正确的处理方式,求助方式。同时也不伤害我的案主。还能起到向 社会 进行警示的效果。

边界就在于,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大家看到这个案例就有机会知道是这个人,尽一切可能避免对当事人的扰动。所以即使是跟来访者签了分享协议的教学案例,也依然要做以下防范措施:

1、基本的隐私保护,严禁透露来访者个人信息。

2、可以用写故事的方式来分享,但严禁直接公布来访者与咨询师的对话原文,以及来访者说过的原话,需要学习咨询录音的学员也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且在相对封闭的环境展开学习,严禁事后讨论案例。

3、分享前,需要修改来访者的人类学资料,比如年龄、性别、职业等。

4、要分享的案例最好是综合案例,即只分享同类案例中的共同点,从多个案例中抽取相似性来组合成一个虚拟案例。(这一点只要个案概念化过关就做得到)

5、案例撰写者一定要杜绝对案例的一些主观评价,比如要避免出现这样的文字:“笔者认为有一类抑郁症患者就是太闲,从案例中我们就可以看得到。”案例中给出的评价必须是“心理学层面的”、“采用标准诊断语言描述的”、“价值中立客观的”。

针对上述第几点,需要额外解释:我们可能会误以为越真实的案例越具有参考价值,但事实上恰好相反。那些经过高度抽象和归纳总结的案例,因为特征性更明显,所以反而更具有参考价值,每一个有相似问题的人都会获得启发和帮助。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

当有相同困扰的人知道这样的案例是组合案例时,这些分享案例反而会具有疗愈效果。要知道,当我们终于发现有很多人也有和自己类似的问题时,就不会觉得自己是怪异的、孤独的、无助的,如果不考虑器质性病变,自我怪异感与孤独感几乎可以说是一切心理问题的元凶。

另外每一个心理咨询师可能都会有不同的界定。而关心的意义在于哪里呢?如果制造咨询依赖,那就不仅仅是不好,而是不道德了。短暂的让病人感到“无比温暖”其实并不 健康 ,更重要的是让病人自己有恢复的能量,这才是咨询的目的。

征得当事人同意,隐去可追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