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新公司工作的时候,大部分都会有一个试用期,它其实就是劳动合同书中的一部分,目的是让用人单位,挑到更为优秀的人才,这一试用期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同所决定的,一同商议去制订的,不可以由一方去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在使用百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公司同职位最少档工资或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主要看你和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是怎样承诺工资的部分,倘若合同约定的是4000,那样公来司却没有任何违反劳动法的区域,仅有试用期工资小于承诺源工资的80%才算是违反规定。此外,你所说的要二倍工资主要还是看过错方在哪儿,如果企业明确提出百要和你签订合同,但你自己不愿意签署,那样过错方从你,企业没有责任,如果是企业粗心大意度造成并没有和你签署合同,那样过错方在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公司同样职位最少档工资或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城市的最高工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书对劳务报酬和劳动条件等规范承诺不具体,引起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马上商议;拒绝调解的,可用集体合同规定;都没有集体合同或是集体合同未要求劳务报酬的,推行同酬;都没有集体合同或是集体合同未要求劳动条件等标准化的,适合国家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公司同样职位最少档工资或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城市的最高工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