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2020年新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5-11
维修基金2020年新政策
目前我国执行的是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住宅专项维修管理办法》,限行有效。但是根据其中的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出符合当地的管理办法。
例如2020年9月17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其中规定:
1、新建住宅的业主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专项维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专项维修的数额为六十元。
2、已出售的商品住宅,由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专项维修存入专项维修专户。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或非住宅,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一次性交存首期专项维修。征收安置房属于商品住宅的,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被征收安置人协商约定交存;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交存。
3、业主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专项维修的,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官方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