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设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长沙市的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划和规定。首先,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必须遵循城市整体规划,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广告监管、城市建设、环保、公安等部门共同制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以确保广告与城市环境的和谐统一。

对于利用市政设施和公共场地的户外广告,实行有偿使用和公开拍卖制度,具体的实施办法由市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强调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确保了资源的有效利用。

设置户外广告时,有几点标准必须遵守:广告形式需与周边环境协调,画面要求整洁美观,如有照明设备,需保证其亮度;文字和语言需规范,计量单位需符合国家标准;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需符合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以确保用户安全和视觉效果。

禁止设置广告的情况包括: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影响公共设施和交通标志、妨碍生产和生活、损害市容或绿化、位于国家机关、文物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建筑控制地带,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明令禁止的区域。

发布者有责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户外广告,保持其整洁、美观和安全性。公共广告张贴栏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户外广告规划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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