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如果是犯罪记录的话,那么肯定是百分百影响的。治安拘留属于违法记录,不属于犯罪记录。并且事业单位也不是国家政府机关。只有报考国家公务员、征兵参军、考军校时会比较严格。
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中,类似的影响同样存在。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有此类情况者不能录取,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带来一定影响,同等条件下肯定是择优录取。报考公安一类公务员的话,如果父母及舅舅等直系亲属在服实刑的话,政审方面肯定是通不过的。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0条的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是刑法中的设置的前科报告制度。
扩展资料:
政审标准.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考核程序。
1、组织准备。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任务,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组成,并须经必要的培训。
2、考察。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
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考察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况,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有证明人签字或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3、审核。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