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长期待摊费用后,其摊销方法主要有平均摊销法和实际生产量摊销法两种。
1、平均摊销法:这是最简单的摊销方法。按在建工程投入总额减去可退税金额后与摊销期限的比例进行平均摊销。公式为:
年摊销额=(在建工程投入总额-可退税金额)/摊销期限
这种方法简单实用,但无法反映费用在不同期间的受益情况。
2、实际生产量摊销法:这是根据工程实际生产能力或产出进行摊销。公式为:
年摊销额=(在建工程投入总额-可退税金额)×当期实际产量/工程总产能
这种方法可以根据工程实际生产供应情况确定各期摊销额,更加客观合理。但需要对工程总产能和每期实际产量进行准确测算,比较复杂。
在选择摊销方法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在建工程性质,如果工程产出较为稳定,可采用平均法;如果产出随时间变化较大,宜采用实际生产量法。
2、数据获取难易度,平均法简单易操作,实际生产量法需要获得工程总产能和每期实际产量数据,较为复杂。
3、摊销期间受益程度,实际生产量法可以更好地匹配工程在不同期间的实际供应量与受益情况。
4、会计处理便捷度,平均法会计处理相对简单。实际生产量法需要每期工程实际产量的准确测算与记录,会计处理略微复杂。
5、摊销精度要求,如果要求较高,实际生产量法较为准确合理;如果精度要求一般,平均法也可以满足需要。
建工程转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的作用
第一,选择适当的摊销方法可以将在建工程的投入合理地分配到其使用寿命内的各个会计期间,实现投入与产出相匹配,为每个期间的财务报表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这为企业各级管理者制定正确决策提供基础。
第二,应用恰当的摊销方法还需要考虑到数据获取的难易程度与会计处理的便捷性。如果方法过于复杂难以操作,不仅会增加会计成本,也容易出现误差,影响信息准确性。所以,摊销方法的选择需要在准确性与可操作性之间达到平衡。
第三,无论采用何种摊销方法,都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会计记录和期末结转。这不仅是会计工作的必经程序,也是使财务报表具备一定的可比性、可靠性和真实性的基本保证。否定这一点,所采用的方法和计算结果也难以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