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用签名笔写的,一年内。鉴定机构可以鉴定出笔迹形成的时间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在三个月内可以准确到天,时间过长检测结果就不准确了。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相差很久,从纸张、墨迹的区别可以大致判断先后顺序。

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

对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

扩展资料

用显微分光光度仪检验添加字迹:

因为在原文件上添加字迹是一种常见的犯罪手段。一般多见于变造,伪造借据,收据,合同,发票等。特别多见是在原文件上的金额树木字的前后添加几个阿拉伯数目字。

这种案件的特点是作案方法简单,方便,而且危害性大,欺骗性大,不容易检验。送案人对于这类案件,往往要求检验可疑文字是否是后添加字迹。以及要求确定添加笔画的先后顺序。

对于这类案件,利用显微分光光度仪检验是非常有效的。其测量方法简称为三字测量法。即对可疑文字及在它前后紧挨着的两个非可疑字迹共三个字笔画墨水的光谱和颜色参数进行测量,然后对结果进行比对。

如果发现可疑文字笔画的各光谱曲线及颜色参数与两个非可疑字迹的光谱曲线和颜色参数差别明显,而两个非可疑字迹笔画的各种参数和光谱曲线基本一致,就可以认定可疑字迹是后添加字迹。

其检验原理是因为如果用同一支笔,按正常顺序连续书写的字迹,是在同样的书写条件下书写的,所以笔迹的力度,笔尖的运动速度及运动方式等基本保持一致。所以测得的光谱参数和颜色参数及光谱曲线等也基本一致。

但是如果是在事后隔了一段时间后添加的字迹,或用了不同的笔添加了字迹,这时的书写条件很难保证与原文件书写条件一致。即使是用同一支笔,由同一个添加字迹,由于添加字迹往往是在原文件的金额数字前后或日期或在文件的结尾,开头等处添加。

所以一定要受到原文件书写条件的限制,使得被添加字迹排列得过密,而使整个文件的布局发生了异常的变化,破坏了原文件的书写格式。连字迹的笔顺有改变了。

此外,罪犯为了添加字迹,只能改变原来的书写习惯和风格,在紧张的心态下,其运笔的力度和方式上也发生了变化。因此字迹的书写连续性往往被破坏。对于添加字迹的异常表现,可以通过显微分光光度仪对字迹笔画的测量揭示出可疑文字是否是后添加字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书写时间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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