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居民医保(合作医疗),现在还能交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6

不能,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市医保函〔2020〕13号文件精神,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集中缴费原定截止时间由2020年2月29日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根据我省统一安排部署,延长集中缴费期后,即从4月1日起,除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外,不再进行参保缴费。

凡具有西咸新区户籍(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以及在西咸新区务工或灵活就业等长期在西咸新区工作和生活,且未在户籍地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属参保缴费对象,从3月1日起至3月31日缴费的,按每人250元征收,从缴纳次日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扩展资料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是两个独立的医保险种。居民医保对缴费年限是没有要求的,缴纳一年的费用就享受一年的待遇。但职工医保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必须累计缴费满25年。而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能合并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当中的。

参保人的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给家庭成员使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参保人正常缴费且没有办理门诊慢性病确认手续;

2、家庭成员参加有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正常缴费;

3、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在1500元以上;

4、参保人已办理授权个账代付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时间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