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新民所获荣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0

丁新民,作为集团董事长和党委书记,赢得了多项重要荣誉,包括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全国的劳动模范、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人物奖,以及多项企业家和基层党务工作者的表彰。他曾荣获东胜区优秀民营企业家、光彩事业明星等称号,现为内蒙古工商联常委和鄂尔多斯市工商联副会长。


他的事业生涯起步于1968年,从鄂尔多斯市一中毕业后,在劳动锻炼和生产建设兵团的经历塑造了他。1996年起,他担任鄂尔多斯市公路工程局的党委书记兼局长,随后组建了鄂尔多斯东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他以企业家的担当,将大爱播撒于农民工,被誉为“农民工”的恩人。


2007年,他专程前往陕西米脂为农民工兄弟白进彬送行,表达深深的兄弟情谊。白进彬在东方路桥集团工作,兄弟俩的故事体现了丁新民对农民工的关怀和尊重。丁新民曾为白进勤安装高价假肢,体现了他对残疾员工的关爱和企业对员工福利的重视。


丁新民的个人经历中充满了对社会底层人民的同情和责任,他的大爱精神体现在对农民工的无私奉献和企业文化的建设上,致力于让无产者成为有产者。在他的领导下,东方路桥不仅修建了道路,还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和尊重。


他的故事如同一颗种子,播撒在工地上,滋养了无数农民工的生活,使他们感受到了尊严和希望。丁新民的关爱和付出,赢得了工人们的深深敬仰和感激,他的事迹成为了大爱与奉献的生动例证。




扩展资料

丁新民 东港区巨峰镇赵家庄子人。1952年1月生。1969年2月应征入伍先后在空军驻新疆部队任标图员、班长、排长、连指导员,政治处副主任等职。1986年转业到乌鲁木齐市委工作,先后任科级政研员,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市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职。1995年被任命为乌鲁木齐市纪委副书记,1998年任乌鲁木齐市监察局局长,2001年5月调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任党组书记,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