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上讲,个人独资企业如果符合公司法的设立条件是可以变更为有限公司的,但是在目前的工商登记实践中,工商部门一般不允许这样操作。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受个人独资企业法管辖,而有限公司受公司法管辖。这两种类型企业的出资者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前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后者承担有限责任。工商部门避免这样操作带来经济纠纷。从2006年开始公司法允许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变通办法,就是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再重新申请注册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或者两个以上五十个一下股东出资的有限公司,除非涉及到行业前置审批事项非常繁琐的,一般公司注册登记还是比较容易的。
参考资料: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或者搜索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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