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的城市规划专业培养方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7

一、人才培养目标:
贯彻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以培养“理论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把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结合起来,以城市规划系列设计课为主线,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规划设计师基本技能训练,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体现地方性特色。主要培养从事能进行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综合能力以及对建筑设计、景观环境设计、城市建设管理具有一定相应研究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专业基本要求:
1.掌握扎实的城市规划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拓展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具有城市规划设计、方案表达与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掌握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城市规划的政策法规,具有综合分析,协调解决城市问题和城市规划管理的能力。
3.打下坚实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础,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调查研究工作的能力。
4.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能独立进行一般中小型民用建筑设计。
5.掌握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从事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具有参加区域规划、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景观规划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等相关专业规划工作的能力。
三、学制:
一般为5年,并实行弹性制的在校学习年限。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布:
课程设置:总学时 2900 学时 其中:
公共基础课 686 学时 占总学时 23.66 %
专业基础课 772 学时 占总学时 26.62 %
专业课 1346 学时 占总学时 46.41 %
公共选修课 96 学时 占总学时 3.31 %
五、主干课程:
城市规划原理、中外城市建设史、城市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经济学、城市规划系列专业课(城市设计B、居住区规划、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实务、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等)。
六、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达到 268.5 学分 其中:
必修课 248.0 学分 备注:含实践教学环节
专业选修课不少于 9 学分
公共选修课不少于 6 学分
课外素质拓展不少于 5 学分
七、学位授予
工学学士。
八、教学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九、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十、课外实践活动安排与要求
(1) 军训。安排在第一学期,连同入学教育集中在第1-3周进行,计1学分。
(2) 义务工作。在前4学期内利用学生课外时间随机安排20学时,计1学分(校外参加志愿者活动可计算在内)。
(3)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1-4 学期内完成,计3学分。
(4) 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由各专业自行确定1-2学分,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其他形式进行创新和研究活动,培养其综合能力。
(5) 课外科技活动。对参加经学校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学生,根据参赛级别及获奖等级,给予1-5学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