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如题所述

1、特种设备,就是并不经常使用的设备,比如说:天车,葫芦吊,索道吊车,汽车吊,龙门吊,还有叉车,铲斗车等,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中来使用的,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要结合当时的情况来编制,才能作到具有针对性。

2、不能照抄照搬,因为各地的环境条件不一样,针对性也不一样,必须要结合当地的环境来制定才可以的,就拿天车来说,有使用在炼钢生产中,吊钢水包的它的具体操作规程,天车工必须要经过考试,拿到天车驾驶证的上岗证书,才可以操作天的车的。在行车之前。

3、首先要检查大车行走是否灵活(并检查抱闸),检查小车的行走(并检查抱闸),检查大卷筒的上过卷装置是否灵活,检查小卷扬是否灵活(不检查小卷扬机的过卷保护),然后开始打零示警,天车开始启动。

4、钢水包的清理,清理完成后,钢水保放入炉前坑内待装钢水,吊具的检查,要定时的检查吊具,包括有,钢丝绳的检查,吊钩的检查,还有钢水包的检查,它包括吊梁,挂儿,包体这三项,还有使用在金属加工中吊装结构件的(比如罐,塔之类的物体)。

5、由于使用环境和用途完全不同,所以编制的操作规程就完全不相同,就是相同的天车,吊装重量不同,也不能使用一个安全操作规程,也必须是专车专用的,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限制的非常严格,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非常的重视的,不能马虎,否则会被封设备的。

6、由于本人在炼铁厂工作几年(抚顺市鑫隆硅镁铬有限公司),所以对这种天车是比较了解的。在制定操作规程时,是具有针对性的。

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2、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纳入企业年度经费计划,并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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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7
行车操作规程1. 行车工须持证上岗.未经专门训练不能单独操作.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器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之一失灵,严禁吊运。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 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应停车。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6. 行人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人员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有人行走。任何人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时不得离地过高。8.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9.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10.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系上安全带。地面要设围拦,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11.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按钮。12.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械。13.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14.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漏铝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15.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16. 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17. 行车工必须作到“十不吊”: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2):超负荷不吊。3):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4):吊车上直接吊挂重物进行加工时不吊。5):工件埋在地下不吊。6):斜拉工件不吊。7):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10):违章指挥不吊。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切断电源。 最重要的是“十不吊”和持证上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08
行车操作规程1. 行车工须持证上岗.未经专门训练不能单独操作.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器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之一失灵,严禁吊运。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 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应停车。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6. 行人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人员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有人行走。任何人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时不得离地过高。8.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9.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10.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系上安全带。地面要设围拦,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11.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按钮。12.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械。13.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14.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漏铝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15.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16. 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17. 行车工必须作到“十不吊”: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2):超负荷不吊。3):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4):吊车上直接吊挂重物进行加工时不吊。5):工件埋在地下不吊。6):斜拉工件不吊。7):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10):违章指挥不吊。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切断电源。 最重要的是“十不吊”和持证上岗
第3个回答  2015-12-28
特种设备,就是并不经常使用的设备。比如说:天车、葫芦吊、索道吊车、汽车吊、龙门吊;还有叉车、铲斗车等。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中来使用的,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要结合当时的情况来编制,才能作到具有针对性。不能照抄照搬,因为各地的环境条件不一样,针对性也不一样,必须要结合当地的环境来制定才可以的。就拿天车来说,有使用在炼钢生产中,吊钢水包的它的具体操作规程,天车工必须要经过考试,拿到天车驾驶证的上岗证书,才可以操作天的车的。在行车之前,1.首先要检查大车行走是否灵活(并检查抱闸);2.检查小车的行走(并检查抱闸);3.检查大卷筒的上过卷装置是否灵活;检查小卷扬是否灵活(不检查小卷扬机的过卷保护);4.然后开始打零示警,天车开始启动。5.钢水包的清理,清理完成后,钢水保放入炉前坑内待装钢水。6.吊具的检查。要定时的检查吊具,包括有,钢丝绳的检查,吊钩的检查;还有钢水包的检查,它包括吊梁,挂儿、包体这三项。还有使用在金属加工中吊装结构件的(比如罐、塔之类的物体)。由于使用环境和用途完全不同,所以编制的操作规程就完全不相同,就是相同的天车,吊装重量不同,也不能使用一个安全操作规程,也必须是专车专用的。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限制的非常严格,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非常的重视的。不能马虎。否则会被封设备的。由于本人在炼铁厂工作几年(抚顺市鑫隆硅镁铬有限公司),所以对这种天车是比较了解的。在制定操作规程时,是具有针对性的。
第4个回答  2016-04-04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时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急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9、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0、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1、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钩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空中手柄。
12、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3、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4、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5、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16、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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