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你们好,我今年20岁,对房屋租赁方面不是很了解,情况是这样的,我现租杜某130平米(内有办公用品)的写字楼商用,租金是4700一个月,合同上是说有三个月的押金和一个月的租金,先交给他,他才把房给我,我转账给他18800,合同是两年,2011.4.1开始使用至2013.3.31,但他那人说话好像句句假话,我不是很相信他,但又急着租房,我现还没住进去,因为时间还没到,我担心住进去后他搬房子里面的东西,他还说如果我弄坏他的东西,就要原价赔偿,一把普通的椅子就说是300,但房租那贵,东西有折旧是很正常的不是吗?如果他搬里面的东西我有没有权力阻止他。在我住进去之前那里面的办公家具如果跟我们先看到的不一致我该如何处理,他动不动就说要扣我押金,还说要去国外了,我还没住进去就不安心,怎么办?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