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毕业生可以去部队当兵考军校吗

我现在是四川某专科建筑技术学院大一的学生,如果我参加自考在拿个本科文凭,去部队当兵可以考军校吗?有什么优惠条件吗?

大学生入伍政策解读
(摘自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文件)
一、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意义。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新形势下提高部队兵员素质、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它不仅有利于加速和加快部队现代化建设,又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在校大学生的爱心和爱护,实现大学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献身国防的夙愿,履行法律赋予的光荣义务。大学生到部队后,能够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自身全面成长。同时,对学校的校风校纪建设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征集的范围和对象。征集的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为便于征兵政治审查,以征集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与就读学校同在同一省的学生为宜主,外省为辅导,按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
三、征集的范围和标准。征集在校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8至22岁;征集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的程序和办法。征集在校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
五、保留学籍、复学和优待安置等政策规定。
(一)关于学籍。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和部队招干。
(二)关于学业安排。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关于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在服现役期间因工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四)关于退役后的复学。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88]安字18号)执行。
(五)优待安置政策。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每年优抚金800元,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受,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处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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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2
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13-11-12
可以
第3个回答  2013-11-12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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