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教育作用 中的一般人包括本人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14
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法的教育作用属于法的规范作用。具体表现在: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法的教育作用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
教育法律和教育法规 区别
1、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2、教育法规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它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订,以国家暴力机器为后盾而实施的,对人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起着保护和规范的作用。
法律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规范作用(法的功能):法自身表现出来的、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可能影响。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 、强制五个方面的作用 :
(1)法的指引作用。指引对对象是本人的行为。
指法通过授权性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性行为模式(禁止性行为和命令性行为)的规定,指引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①根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分为:
A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标准:行为模式)
B具体的指引和原则的指引(标准:构成要素)
C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标准:权限幅度)
②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A、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
B、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
(2)评价作用。评价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指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评 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它是一种他律作用。
(3)预测作用。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
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法的预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
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它分为对如何行为的预测和对行为后果的预测两种情况。
(4)教育作用。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即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法的教育作为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5)强制作用。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是任何法律都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论述教育法的作用
教育法的作用指教育法律内在生命力的外部表现,是其内在功能作用于教育实践所引起的实际效应。有以下作用:
(一)、指引作用
教育法的指引作用指教育法体现 了国家教育发展的目的、政策,指引人们按照国家的目的和要求开展教育活动。它是教育法的规范功能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外部表现。教育法是国家统治阶级教育意志的体现,明确规定哪些是国家赞成和鼓励的可以做的,哪些是国家命令必须做的和禁止做的或不该做的。这种指引有两个方面:一是正向指引,指教育法能够从正面或积极的方面指引人们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做的方面去做;二是负向指引,指教育法能够从消极的方面指引人们不能做和不该做什么。这两种指引都是以承担法律责任为条件的。
(二)、评价作用
教育法律作为国家的一种普遍的强制性教育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教育行为的作用,即评价作用,是教育法律的标准功能的外部表现。对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价值的判断有多种标准,其中最基本的是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规范的评价是一种绝对评价,它的评价作用有两个特点:一是教育法律规范的评价具有突出的客观性。教育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哪些是可能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教育法律标准是对所有人和所有机关的,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教育活动或教育行为都是以教育法律为准绳的。二是教育法律规范的评价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只要人们的行为进入教育法的范畴,教育法律规范的评价对他们来说就是有效的,如不想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行为就必须与教育法律一致。
(三)、教育作用
教育法律规范的预示功能决定了教育法具有教育作用。教育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国家把人们对教育的普遍要求凝结为稳定的教育行为规范,并向人们灌输这些规范,使其内化为人们的教育思想意识,并借助于人们的教育行为而使其得以传播。其次,通过教育法律的实施从正负两方面对人们产生教育作用。从正面来说,教育法律对合法的教育行为的保护和鼓励,对本人和他人有示范和激励作用;从负面来说,教育法律对不合法的行为的制裁就会警告本人和他人,如果再做此类行为也同样会受到惩罚。
(四)、保障作用
教育法的保障作用指教育法保证各种教育主体的教育权利得到实现,教育义务得到履行,从而使教育活动有序、有效进行。这种作用是教育法律的强制功能的表现。一、就教育权利来说,国家的教育管理权,人民的平等受教育权、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权等,如果没有法律的认定和保证,就不可能顺利实现。二、对教育义务来说,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入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儿童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等,如果没有法律的规定就不可能得到落实。有了义务教育法,任何适龄儿童都要接受法律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国家和家长要履行教育义务,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儿童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实现。
参考资料:《教育法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关系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赋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