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立一个新的自然保护区,应该如何规划,步骤如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0-12-23
  林业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调整、撤销审核
  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3号,1998年4月29日)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1994年10月9日)第八条第三款,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三)《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公布)第六条:“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在科研上有重要价值,或者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列为国家自然保护区;其他自然保护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地方自然保护区。”第八条:“自然保护区的解除和范围的调整,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的性质和范围。”
  (四)《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14日)第十五条第三款:“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森林和森林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省级自然保护区,由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或者省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批建议,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条件
  (一)申请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申请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范围、边界及功能区划或性质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三)申请撤销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应符合整体管理状况极差,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自然变迁,导致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被破坏,丧失保护价值等条件,并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办理程序
  (一)由市(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由省林业厅组织林业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审查后,提出审核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一年集中办理一次。
  申报材料
  (一)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材料:
  1、建立自然保护区申报书(一式四十五份);
  2、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一式四十五份);
  3、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专家论证意见(含原级别自然保护区政府批复文件、编委同意设立机构和批准编制文件,自然保护区的位置图、地形图、水文地质图、植被图、规划图等图件资料,一式四十五份);
  4、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和主要保护对象以及保护价值和保护管理情况的视频资料(12-15分钟)、图片照片集(各一式五份);
  5、自然保护区林地权属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或与林地权属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持有人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复印件及有关材料(一式五份)。
  6、市、州级人民政府同意申请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文件(一式五份)。
  (二)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材料:
  1、调整自然保护区申报书(一式四十五份);
  2、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内容突出调整部分的状况,一式四十五份);
  3、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专家论证意见(含自然保护区的位置图、地形图、水文地质图、植被图、规划图等图件资料,内容突出调整部分的状况,一式四十五份);
  4、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及主要保护对象的视频资料及照片集(内容突出调整部分的状况,一式五份);
  5、自然保护区林地权属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或与林地权属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持有人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复印件及有关材料(一式五份)。
  6、市、州人民政府同意申请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文件一式五份)。
  (三)撤销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材料:
  1、撤销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一式四十五份);
  2、撤销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须有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同意撤销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文件(一式五份);
  (四)、组织机构代码。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注明的除外)。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6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