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是什么主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07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压迫和被剥削群众的革命的科学,是关于社会主义在一切国家中胜利的科学,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科学。“马克思主义这一门科学是不能停滞不前的,——它是在发展着和完备着。”
马克思主义,首先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世界观。
恩格斯在他撰写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和一系列著名通信中一再将马克思所创立的学说,不论是关于哲学、经济学还是社会主义的理论都称之为“世界观”。“新的科学的世界观”。那么,怎样理解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这一性质呢?
第一、马克思主义是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他们的世界观的过程中,充分依据了当时经验科学的最高成就。列宁说:“马克思主义是欧洲整个历史科学、经济科学和哲学科学的最高发展,这才是合乎逻辑的结论。” ,而当时的经验科学所达到的水平,为构思一幅现实世界生动的图式,提供了必备的材料。马克思、恩格斯依据这些材料,创立了科学的世界观。他们没有用想象和虚构弥补科学材料不足,而是将细节留给后人加以补充,所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说,他们的学说“已经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
第二,正如恩格斯阐明的,他们的“世界观”指的是“对包含一连串相互衔接的阶段的那种发展过程的阐明。”既然是发展过程的阐明,马克思主义就是一门历史科学,必须随着历史过程的演进而不断有所发明,有所发现,有所创造。关于马克思主义是一门历史科学一点,本文在后面的章节中还将再次详细论述。
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系统,动态,开放的,不是若干抽象观点的论集,是世界历史进程的理论概括,是实践之树的奇葩。
马克思主义,在我们的理解视域中,不应被看作是马克思个人的理论活动,而已被约定俗成看作一门的特定研究对象的科学,是已形成“范式”而可以吸引无数人对其进行实践探索的科学。这门学科以使其成为科学的马克思的名字来命名。任何人对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这门学科研究对象的探索成果,只要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就可融入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否则,将马克思主义等同于马克思个人的理论活动,那么马克思主义就只有历史考证和经典注释的意义。
哲学家许衡就认为,人们“穷”的“理”,既包括“命”(即事物的“所以然”),又包括“义”(即事物的“所当然”)。一种完整的世界观必然包括对本体论和价值论两个根本方面。从马克思主义的定义中,我们还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是严整的科学理论与崇高的价值目标的统一,既解释了“实然”,更在科学历史观的基础上回答了“应然”。如果放弃了为“被压迫和剥削群众的革命”服务的目标,放弃了以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价值目标,还能称为马克思主义吗?正是这一价值目标才使马克思主义以其无比强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一批批仁人志士不惜生命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奋斗,也就是在各国共产主义者这一价值目标而实践的过程中,形成发展了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可以说,立场问题,“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
除本体论与价值论外,还要用认识论解决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问题。“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恩格斯)。在马克思那里,逻辑、辩证法和实践的认识论是统一的。
不可能从一般原理中直接引出具体问题的现成答案。列宁说:“一般真理的单纯逻辑发展中去寻找具体的问题答案,这是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并且完全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嘲笑。” 没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即价值观)、方法,并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体系的总联系中探索具体时代、具体国家中的问题,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包含着异常丰富,精深的内容。为制订新的世界观,马克思在很多领域都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一系列涵盖众多学科的理论发现和知识原理组成了马克思主义体系的庞大系统,而后又被恩格斯、列宁、毛泽东以其他马克思主义者不断补充。然而,这一系列论断、发现和原理之间并不是平行并列、主次不分的,而是有主次的、系统的、多层次的。从不同角度,对它们可以有不同分类、划分的方法。一般多人学科分野角度进行分类,并建构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如列宁1913年在《马克思主义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一文中提出的权威见解。直到2000年,高哲、温元著、贾建梅等编写的《马克思恩格斯要论精选》中虽然刻意增加了学科门类,但仍沿用学科划分法。为了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建立在坚实的逻辑基础上,还可采用以辩证逻辑为依托的按普遍与特殊关系划分的层次划分法,中国学者段若非李延明等也曾尝试进行层次划分。可将马克思主义划分为三个层次:
1、根本原理
这类原理反映的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共同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是世界的一般规律。例如,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思维与存在关系等等。
2、普遍原理
这类原理反映的是自然、社会和思维三大领域内各自的普遍规律,以及由普遍规律推导出的一系列判断。
例如,自然领域里关于吸引与排斥,物质运动无限循环、有机界无机界统一等原理,在社会领域里,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
在这类普遍规律指导下,马克思依据历史的实证资料,在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学科中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普遍性的原理,如剩余价值学说,小生产无时无刻不在生产资本主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内存在资产阶级法权等等原理,只要这些原理所包含的范畴在,这些原理就一直起作用。
3、个别判断
这些判断是根据具体的时代、国家及民族特点,依据作判断时所掌握的有限资料做出的,不可任意推广到其它国家、其他时代。此外,随着更多的实证材料被掌握,还不断修正对过去判断的认识。
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原理按层次划分的问题,重要的在于这一划分的方法论意义,原理的层次高低与它们的重要程度并非是一个问题。正因为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严整的体系,只有根据具体条件和特定历史要求着重强调某一方面的问题,而不存在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的问题。
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原理,区分为不同层次,弄清楚不同层次原理的时空界限,是我们准确理解和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首要前提。如同任何事物和过程都有其确定的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一样,作为这些事物和过程的正确反映的原理,也都有适用的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如果任意超越这些界限,真理就走向自己的反面。马克思《资本论》的“原始积累”一章中,论述了欧洲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社会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道路。这就是生产者同他们的生产资料分离,从面把他们变成雇佣工人,而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则变成资本家,这一历史运动的基础是对农民的剥夺。1877年10月俄国民粹派理论家米海洛斯基在《祖国纪事》上发表一篇文章,包含着对马克思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论述的错误引申。他把马克思的上述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在他看来,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经过要走西欧历史发展的道路。对此,马克思十分反感,他于1877年11月给《祖国纪事》编辑部写信,反对任意引申、扩大(他的理论)的企图。马克思说,米氏“这样做,会给我太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每个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理论为研究对象的人们,应该充分理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他们自己的理论原理所持的慎重的,科学的态度,认真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各个原理的时空界限,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的意义在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在中国的实践过程中才能产生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如果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是一个科学的世界观,以此指导我们从实际出发,去研究探索,去开拓创新就能帮助和引导我们寻求回答和解决当前面临的种种重大问题的答案。马克思主义一个重大的特点,就它的自我更新能力,能够在自身的基础上,随着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发展,随历史前进,这是由于:
第一、作为世界观,它是建立在坚实基础上的,这个科学世界观在基本框架是不可能推翻的,而科学认识是可以修正、充实、完善它的。它的更新是自身的更新。
第二、它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作为其根本基础,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最有决定意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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