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租客赔偿房东经济损失一万元。
租客在南京租住了一套房屋,约定租期是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违约需要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在。同没有到期的时候,这个租客提出退房,房东去验房的时候发现房内污损严重,很多家具都被这个租客养的猫给破坏,这时房东要求租客赔偿两万元,结果被租客拒绝。于是房东把租客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租客造成的损失已经超过了正常损耗,应该赔偿房东经济损失1万元。
这个租客在租房期间养猫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宠物,让宠物在室内肆意破坏,导致房东的家具严重受损,而且。室内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这让房东难以接受,在房东提出赔偿的时候遭到了租客的拒绝,他认为这些家具的损坏属于正常磨损。双方多次协商都没有达成一致。房东无奈之下只能诉诸于法律。
法院在受理这个案件后去实地勘验,发现房子内的家具破损严重,已经完全超过了正常巡航,也就是说在我租客在租房期间和他的宠物一起对房东的房子以及家具造成了破坏。法院根据勘验结果,鉴定房东损失合计1万元,要求租客赔偿房东经济损失1万元。而且双方在租房的时候签订了受法律保护的租房合同,这个租客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提出退房,就应该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5000元。
租客应该赔偿房东的损失费和违约金,共计1.5万。虽然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租客按照约定租赁房屋使用家中家具时正常损耗不需要进行赔偿,但超出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必须要给予赔偿。这个租客在租房期间放纵自己的宠物猫,对家中的家具肆意破坏,这是一种不当行为,他作为宠物的主人就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