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8

为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本指引规范了从业者的操守行为,旨在维护银行业声誉。


从业人员包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在岗人员,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该指引适用于境内外的银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外资机构人员和海外分支机构的委派人员。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将遵循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合规和人力资源管理,定期评估,建立有效的评价监督机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保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尊重知识产权,如实反映银行业信息,避免虚假行为。


操作上,从业人员需规范执行上级指令,如发现可能违规或有风险,应立即报告。业务技能需熟练掌握,并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资格。他们需遵循公平竞争,尊重客户权益,抵制不正当竞争手段。


在服务客户方面,从业人员需以客户为中心,诚实守信,提供优质服务,尊重客户隐私,避免歧视。同时,他们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公私分明,抵制欺诈和商业贿赂,以及内幕交易和洗钱行为。


董(理)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需履行特殊职责,如执行国家政策,维护大局,科学决策,廉洁自律,以及关心员工发展和管理关键岗位。


本指引是行业标准,金融机构和自律组织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更新,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扩展资料

在银行业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经营基础上,银监会颁布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以下简称《操守指引》)。《操守指引》是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有关廉政准则,紧密结合银行业工作特点和规律而制定的。《操守指引》共16条,约1400余字,分别从银行业从业人员正确处理与国家、与单位、与同业、与客户、与社会的关系,提出了相应的职业操守要求;对从业人员规避利益冲突、抵制商业贿赂和黄赌毒等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要求;对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提出了限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