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至今已1年4个月一直未签合同,现在被辞退,还能不能申请仲裁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否

我工作至今已1年4个月一直未签合同,现在被辞退,还能不能申请仲裁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否过了?

劳动者未签合同用工一年4个月被辞退,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一年零4个月未签合同,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致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共11个月。

但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各地对二倍工资时效起算规定不一,有的省市“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有的省市“仲裁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有的省市采用“违法行为终止和期满起算法”,即未签合同不满一年的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用工未签合同满一年的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有的省市采用“劳动关系终止起算法”,“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时效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期间为一年”。劳动者能够主张多长时间二倍工资要看当地采用那种起算法。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制作二倍工资,需要提交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持有用人单位辞退证明是有效证据,证明书再有工作时间不需要提交其它赠橘。没有证明书或者证明书没有载明工作时间,还需要收集其它证据提供,如工作中‘服务证、工资条、同事证明等。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部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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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5
可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申请仲裁,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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